中青在线
2004年4月23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政府无权强令商家开放厕所
2004年04月23日 02:20:38

晏扬

  据报道,《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完成项目,其中涉及的公厕不仅指国家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而且规定饭店、餐厅、商场等服务行业的厕所也必须对外开放。这意味着,以后路人内急时可以理直气壮地直奔宾馆厕所了。

  饭店、餐厅、商场的厕所对外开放,确实是一件大好事,会受到市民普
遍欢迎。然而,大好事和极受市民欢迎的事,未必都适宜政府出面强制实行,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责令服务行业的厕所必须对外开放,我看未必妥当。

  饭店、餐厅、商场虽是公共场所,但其内设的厕所,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厕,它不是由政府花纳税人的钱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而是有关投资方投资建设的内部服务设施,其目的是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是一种服务项目的延伸。也就是说,这些厕所归服务单位所有,是投资人的私有财产。既然是私有财产,投资人、经营者便有权规定厕所可以供哪些人使用,不供哪些人使用。

  当然,由于饭店、餐厅、商场是公共场所,其内设厕所又具有“半公厕”的性质,和居民家里的厕所便有所不同,使用这些厕所的人群并不固定,而且可以向所有人开放。但是,“可以”并不等于“必须”,是否对所有人开放,应该由厕所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说了算。老百姓可以呼吁,政府可以提倡,社会舆论也可以批评那些拒绝外人如厕的商家,惟独不宜由政府部门制定规章,强行要求这些厕所对外开放。政府也许可以出台规定,强令下属政府机关的厕所对外开放,却不宜强令不属于政府部门财产的厕所对外开放。这里涉及的,依然是一个政府权力的界限问题。

  责令饭店、餐厅、商场等处的厕所必须对外开放,其实质是“公权”干涉“私权”的一种表现,这与建立有限责任、有限权力政府的改革大方向背道而驰。解决路人如厕难问题,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商家的责任,政府强令饭店、餐厅、商场开放厕所,是将原本属于政府的责任转嫁给商家,可以说是一种变相推脱责任的做法。

  实际上,目前很多饭店、餐厅、商场都逐渐开放了内部厕所供外人使用,因为商家逐渐明白,开放厕所于己无损、于人有利,可以获得消费者的好感,树立品牌形象,最终还是有利于自己,像肯德基、麦当劳那样开放厕所的商家就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商家们自愿开放厕所,值得称道,但是作为政府部门必须明白,解决行人如厕难不是商家的责任,开放厕所并不是商家的分内之责。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