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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肇事 驾校要负责”引发争议
上海公安机关称这一消息未经证实
2004年05月12日 01:19:07

 

  本报上海5月11日电(记者周凯)今天,上海一媒体以《本市正加紧酝酿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为题,报道了上海市正在加紧制订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驾照考核标准,并酝酿“对新考出驾照的人员,有关部门将进行3年跟踪调查,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除了作出应有的处罚、处理外,还将追究驾校
、培训教官甚至体检部门的连带责任。”

  记者随即向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和上海市交巡警总队证实该消息,两部门的负责人均表示目前还没有得到这方面的信息。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制订相关的法律或制度,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方的论证和协调。

  不过,这条未经证实的消息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的沈女士表示,如果有关部门制订交通事故追查制度,对驾驶学校整个行业来说,是件好事,“可以促使各驾校加强管理,对我们来说不会造成很大压力,而对一些平时管理不严的驾校肯定会带来影响”。

  而上海市某驾校的教练施先生则非常反对制订追查制度,“认真教好每一个学员是我们的责任,但谁也不能保证每一个驾驶员不出意外,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怎么能都赖在我们教练身上呢?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做教练!”

  一位拿到驾照已经一年多的唐先生则表示,是应该加强驾校的责任意识了。他告诉记者,驾校和培训教练是以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精力培训出学员为目的。唐先生透露,他在进行交通规则考试时,驾校的老师会帮助答不出的学员答题,“很多学员都没有认真学习过交通规则,包括我自己”。而在学习驾驶操作的过程中,教练也是想方设法让学员尽快划满规定的“30小时”的学习时间,“实际上真正学习的时间也就20小时出头。”至于上路考试时,教练也会各显神通,有的和考官比较熟,就会选择一些比较容易的路段,有的会跟学员在考试前约定一些暗号,帮助学员顺利过关。唐先生告诉记者,他拿到驾照后从来没有开过车,“不是没有机会开车,而是自己清楚自己的那点技术,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关保英教授认为,不能因为交通事故本身追究驾校的责任,“但可以制订相关的规范来管理驾校的培训工作”。他告诉记者,只要驾校拿到正式执照,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培训,就不能因为驾驶员发生的交通事故追究驾校的责任,“交通事故要就事论事,分清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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