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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大白话会否被人利用
通俗保单上市首日遇争议
2004年06月02日 02:18:49

记者 谭新鹏

  本报北京6月1日电

  “我虽然也买了一份保险,但至今也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些什么。”今天,在一所大学教书的周女士告诉记者。

  这位年轻的讲师承认:当时是碍于朋友的面子,没办法才买了这份保险的。她的看法是,国内有很多消费者与保单条款之间存在沟通障碍。

  周女士不知道今天有一家合资
寿险公司推出了通俗条款保单,但她对通俗保单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不管怎么讲,这都是一个进步”。

  推出通俗保单的信诚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与英国保诚集团合资成立的一家寿险公司,后者已经有100多年历史,曾经为324名“泰坦尼克号”遇难者家属提供巨额赔偿。

  “原来的条款学术性太强,投保人大多看不懂。”信诚公司资深顾问王隆丁说,与以前的保险条款相比,此次的通俗条款更大程度上是以客户关注的重点编排内容和顺序,条款的结构安排以方便客户阅读为主。

  而在内容上,原条款的内容均保留在通俗条款中,但增加了服务条款、行政运作事项说明。在表达方式上,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便于理解,新的保单条款还增加了图表和名词解释。

  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谢观兴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希望所有达到一定教育水平的人,都能看懂自己买的保险到底是什么。

  他说,现行条款法律的严谨性和专业的准确性无可挑剔,但这种专业和严谨妨碍了与客户的沟通,加深了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隔阂,增加了一些对保险条款认识不同而造成的争议。

  就在不久前,国内的一份调查认为,在已购保险的人群中,不清楚合同免除责任条款的高达45.4%;在不买保险的被访者中,有近10%的人是因为看不懂合同。

  然而,就在信诚推出通俗条款保单时,记者今天也听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

  平安保险公司的一位寿险代理人即对“通俗化”的标准提出疑义。他质疑:什么才算是通俗,是保险公司按各自的理解将保单条款通俗化呢,还是保险业管理部门统一给出一个标准?

  此外,如何在条款通俗化与法律文本的严谨性之间把握合适的度,也是通俗化保单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前有媒体援引一家外资保险公司人士的话说,保险合同越复杂、越精细,可能对问题的解释越清晰。而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险条款要追求严谨,使用专业化术语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保险公司是承保风险的,如果使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会否留下漏洞被人利用,使保险公司面临更大风险?

  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寿险代理人江智勇也认为,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宜太通俗。他说:“现有条款并不是太难理解,只要多看几遍,大部分消费者基本能看懂。投保人如果实在看不懂,也可以向他的代理人咨询。”

  但王隆丁对这种看法持不同态度。他认为,目前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代理人连公司的产品都说不明白,又如何接受客户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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