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庭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照顾,政府管不管?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据《中国青年报》6月8日报道,从本月起,云南省全面启动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优待政策,其优待条款概括为“奖、优、免、补”: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夫妇可获得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优―――农村独生子女享有考试加分和优先升
学的“特权”。免―――免除农村独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杂费、文具费,16岁前其父母和家庭所承担的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也将免除。补―――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岁后直至亡故,每年都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生活补贴。
笔者认为,云南此次启动的人口新政,彻底改变了沿袭已久的惩罚式人口控制方法,摒弃了行政强制手段,充分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正确选择,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人性化服务为前提,让农民体会到少生快富的实惠和乐趣。这应当成为当前人口控制与管理的一种趋势,政府财政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其实是对实行了计划生育的“风险家庭”进行积极补偿。我认为这种补偿是必要的。
一方面,当前的人口问题不完全是数量问题,计划生育工作不应只单纯强调减少人口。政府应努力寻求控制人口与家庭、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办法,以保障家庭的健康稳定。
虽然2002年9月开始正式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将计划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但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我们的人口调节不能再按照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一路“计划”下去,而应该学会用市场手段、经济手段实现人口的自发控制和调剂,因为社会和人类的发展归根到底要落实到家庭的幸福。强制性的、惩罚性的计划生育政策,应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逐步废除,最终实现人口完全由利益导向自发调控。此次云南启动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优待政策,就是这样一种利益导向机制。
另一方面,独生子女父母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贡献,对他们进行经济扶持和社会救济是应该的。
我国2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中国少生了3.38亿人口,因此节约社会资金7.4万亿元。以云南省为例,该省去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低于两位数,其中有0.5个千分点是此前在41个县试行了8个月的“奖优免补”政策结下的果实。农村生育率的下降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重大,根据测算,这一政策实施到2020年,如果有40%的农村家庭领取独生子女证,云南全省将比规划少出生555万农业人口,可节约耕地444万亩,节约抚养及物资技术装备费2664亿元。
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严格的人口政策同时也给国民年龄结构和整个社会发展带来残酷的转变。比如,计划生育政策倡导的“只生一个好”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独生子女负担重、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问题很突出。尤其独生子女家庭堪称“风险家庭”,如果丧失了这一个孩子怎么办?谁为这样的家庭提供风险担保?政府理应把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从而对“风险家庭”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这不仅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精神,也是政府行使权力与承担责任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