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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国第一月嫂”起诉本报名誉侵权案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2004年06月22日 01:02:45

本报记者 谢湘

  “你是否认为,中国青
年报这次是赢了官司,赔了时间?”走出东城区法院,北京青年报记者曾鹏宇向我追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这个概括是不错的。回想起来,自2002年12月11日晚上,接到谢昌逵老人反映刘杰利用早期教育骗取钱财的电话开始调查采访,到这桩“名誉侵权案”一审结束,其时间跨度已经超过了一年半,作为当事记者,我为此花费了大量精力和时间。

  元旦过后接到刘杰索赔十万的起诉书

  今年元旦刚过,一天下午,报社主管总编辑用手指了指办公桌上的两张纸对我说:“刘杰(此人曾用名刘静洁、化名刘杰,她常故意把名字变来变去,让人分辨不清)起诉报社了!”

  起诉书说,被告在其2003年2月8日、2月10日发行的《中国青年报》上刊载了三篇文章:《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中国第一月嫂”是这样塑成的》和《稀里糊涂给刘杰做了一次宣传》,其中出现了大量侮辱、诽谤原告名誉和人格的内容,请求判令被告在《中国青年报》显著位置连续刊登两期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10余万元。

  可能连老总都感到有些惊异,我的反应不仅没有紧张,反倒有点兴奋。

  我立即想起去年10月的某天,意外接到刘杰的那个电话。

  这是一个久违的电话。自2003年2月8日开始,我和记者刘芳在本报一版头条发表了《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系列报道以后,刘杰曾跑到报社来“讨伐”过一回,自非典以后,很久没有得到她的任何信息了。她在电话中问我有没有时间,想在晚上找个地方请我出来坐一坐。我回绝了她的邀请,告诉她,如果有什么事情,你可以明天上午到报社来找我。

  和以往的每次约定一样,一个上午过去了,不见她的人影。在临近吃午饭的时刻,刘杰的电话来了。“我准备向法院起诉你了,现在我只是想和你再确认一下,你们报社的总编辑是不是叫李学谦?”听得出来,她的话语中带有某种得意和试探的意味。我回答说:“不错,法人代表是李学谦。不过这样一来,咱们就没有什么必要单独见面了,那就到法庭上见吧!”

  不止一个记者问我,“在揭开‘中国第一月嫂’面纱之前,你有没有想到可能会惹上官司?”

  当然想过。我之所以敢揭“面纱”,是因为我自信这组报道是建立在经过周密调查的事实基础上的。

  我相信,新闻报道要以事实为依据,法院判案同样也要以事实为依据。怀着必胜信心,我再次迎战“中国第一月嫂”。

  为证据:西奔乌海,东飞温州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我们明明知道,刘杰这次是滥用诉权,但在战术上我们还不能过于轻视。她对报道提出的所谓侵权点有17处,列为证据目录的证据多达40多个。尽管她向法院提交的很多证据自相矛盾,且有假证、伪证,但我们对每一个证据都认真对待,因为稍有疏忽,就可能给报社带来不必要的名誉损失。

  虽然当初在采访过程中,已经保留了大量证据,但针对刘杰起诉书的指控,还必须再调取一些证据。

  在春节前后那些日子里,我几乎完全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不断地在北京城内来回穿梭。我到过北京图书馆、海淀图书城、16路公共汽车站、美国加州牛肉面馆,约请我曾经采访过的家长和当事人回顾当初采访时所涉及的事实,请关键人物就关键事件留写证言,确定能够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

  2月23日,我登上西去的列车前往内蒙古的包头和乌海,专程了解刘杰的真实身份及她在乌海人民医院的工作经历。

  刘杰的温州之行,是《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一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刘杰为了否认其在温州利用早期教育大肆敛财的行径,公然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凭空捏造出一个与其身份证号码只差一个数字的“刘静洁”,谎称去温州的是“刘静洁”而非她本人,她本人当时正在北京郊区扶贫,以此指责本报文章失实。

  事情果真是这样吗?

  细心的人注意到,这两个“刘静洁”不仅同名同姓,还同年同月同日生、同为女性,同为内蒙古乌海市人,惟一的区别在于身份证编号相差一个号。微妙之处就在1502和1503这前面的4个数字上!经了解,内蒙古几个大城市的地区代号依次是:呼和浩特为1501,包头为1502;乌海为1503。

  在乌海市公安局、包头市公安局,我们取得了关键性证据。

  乌海市公安局大庆路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显示,刘杰,曾用名刘静洁,1964年2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为:150303196402150024(更换后的新身份证号码);而身份证号为150203640215002的法人代表“刘静洁”,经包头市公安局查明,根本没有这个人,此身份证持有者叫王某某,是该市橡胶五厂的工人。

  西奔乌海之后,我又转身飞往位于东南沿海的温州。当初,我对温州一些当事人的采访是通过电话进行的,现在要请他们为我出具证人证言。

  美丽的温州处在阴冷的细雨之中,但温州给了我温暖。

  我一拨电话,就把重要证人―――2002年夏天把刘杰请到温州的合作者、温州“持力源”公司的何清望经理找到了。说来也巧,他当天下午刚从江西抚州回来,原准备当晚赶去上海的,因为有点累,决定改到第二天早晨再走,没想到一下子被我“抓”住了。

  温州日报社会新闻部主任沈毅、记者周汉祥,还有温州众多的家长吴海珍、郑剑春、陈瑶都给了大力支持,他们不仅坦然地愿意出面作证,还主动提供了一些新的证据,如给刘静洁账号汇款的原始凭证等等。

  当然也有遭遇挫折的时候。温州苍南县金乡镇的陈德耀,是温州日报报道中那位被刘杰骗取早期教育费1万元的家长。我一次次电话联系要求与他见面,被他一次次拒绝。他说,“你千万千万不要来金乡找我。我再也不想提刘杰这件事了,媒体曝光了怎么样?公安机关过问了又怎么样?钱还不是照样没退,反倒让周围的人笑话。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乡村教师,收入也不很高,就自认倒霉吧!”

  我理解他的心情。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你这是为谁呀,还不都是为我们这些受骗的家长啊,你放心!我们坚决支持你!需要我们做什么,就吱个声,我们绝不会含糊!”

  北京人民机器厂的退休会计杨秀莉,典型的北京人,她快人快语,干脆利索,每次见到都这样鼓励我。

  我感到幸运,碰到的是这样一群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家长。当法庭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他们没有一个表示退缩。

  随着“中国第一月嫂”的真实面目被揭开,我不仅收到越来越多的举报电话和资料,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新证据。

  经向北京市工商局执法大队举报后查实,刘杰注册的“北京人在起点国际儿童教育咨询中心”,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2002年度的企业年检,已于2003年8月21日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家住北京海淀区双榆树小区刚当妈妈的孟小姐打来电话投诉,今年1月2日,刘杰还上我家拿走了1万元现金的早教服务费,不知还追不追得回来?

  安徽亳州的青年妇女王洪荣写材料反映了在与刘杰合作的过程中,带来的7万元钱被刘杰骗走了2.1万元,当她察觉刘杰是利用合同搞诈骗,要求退还入股资金,但刘杰总是左右推脱,不肯退款。

  多行不义必自毙。看来,“中国第一月嫂”的形象人为被塑起来又在短时间坍塌,再一次证明了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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