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03款雅阁和马自达6的召回事件引起了诸多争议。支持的观点认为,这是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举措;反对的观点认为,这是两个企业的炒作行为。
得出后一个结论可能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在上半年整体低迷的车市上,只有雅阁、马自达6等不多的几个产品“逆市而行”。雅阁至今提不到现车,马自达6上市持续
热卖。但细想一下,准备召回的雅阁有7万辆,马自达6也有3.5万辆,这将是一笔多么大的费用。如果是炒作,代价也未免太大了点。
而对于雅阁召回使用了“回店”一词,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处长汪立昕告诉笔者,“怎么说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做什么,怎么做。”他说,“国产汽车开始召回,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值得肯定的事情。‘回店’在日文里就是召回的意思,厂家用这个词无可厚非,其实只要履行召回行为,就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表现。”
笔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最近几年内,有关汽车的投诉增长幅度已经排在了各类商品投诉的第三位。而且,汽车类的投诉中,有80%是由于汽车质量问题造成的。而中国质量协会公布的全国轿车用户满意度指数的测评结果显示,广本雅阁在2002年和2003年分排第一位和第四位;而马自达6自上市以来也创下了投诉率最低的纪录。由此,应该召回的原本就不止雅阁和马自达6。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第8条指出,判断汽车产品的缺陷包括以下原则:安全性能存在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已给车主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未造成车主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但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缺陷仍可能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汪立昕认为,雅阁和马自达6的召回都属于第三种,也就是在未造成任何损害之前就及时召回,将危险隐患降到最低,这本身就是一种最理想、也是最负责的召回行为。
笔者了解到,在美国,对汽车厂家实行的是强制性召回。那些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厂家在消费者中的信誉度普遍较低。召回对厂家的资本实力是一个考验,从不实行召回并不意味着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反而会被认为是没有能力召回。
来自国家交通部的统计显示,中国每年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达10多万,有十分之一是因汽车故障引起的。汽车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即将于今年10月全面实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也将使并不普遍的召回行为变得司空见惯,并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召回是成熟市场的成熟做法。”汪立昕表示,从厂家被动处理汽车产品的群发性故障,到现在少数厂家自主召回,本身就意味着一种进步。他说:“对于召回,从回避走向正视,才是一个企业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