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IT巨头同时召回缺陷产品,是巧合,也反映了一种趋势:厂商将对产品质量承担更明确的责任,今后的“召回”必将成为一种平常事。
然而,是什么带来了“召回”呢?首先是制度。
随着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越来越精明,中国在不断地对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进行修订。法律不断完善是召回的
大环境。据悉,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订产品召回制度,其中,汽车召回制度已经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行了,而制度建设将扩大到所有缺陷产品。
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通过召回缺陷产品将缺陷产品的潜在危险及时消除,或是将危害尽可能缩小,并逐步使制造商和销售商树立起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这既是从制度层面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一种制约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积极推行“召回”制,也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缺陷产品管理制度。这对提升我国产品与国外产品的竞争力无疑是有利的。
让企业主动“召回”,除了制度因素在起作用,更重要的是竞争与利益等因素在无形中起更大的“自律”作用。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任何一家IT厂商都不能自恃自己是龙头老大,不能认定自己的产品是完美无缺的。与此同时,消费者的口碑对品牌价值的杀伤力是巨大的。所以,产品出问题是任何一家公司随时都会面临的危机状况。因此,它要时刻准备着应对危机―――而且是要妥善应对。
刻意回避缺陷产品的“召回”,无异于放弃用户群对企业、品牌、产品的信任,无异于自断生路。
为了生存,必须竞争。为了竞争,必须“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