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标不治本”是个治污老话题,这样的举措反映在效果上,往往无法令人满意;而反映在运行过程中,连锁反应却是弊病多多。
8月5日,《车用汽油北京市地方标准》颁布,欧III标准的汽油将于2005年7月1日上市。这预示着,北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欧III标准的时间表尘埃落定。这个消息忙坏了国内的汽车厂
家,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技术革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000年国家实施欧I标准,汽车装上催化装置,排放污染物降低了80%~90%;实施欧II标准,在污染物绝对量上的降幅已经很小了。相关专家认为,过去,北京主要是煤烟型污染,改造成天然气后,情况就大大改善了。目前北京空气的首要污染物几乎都是可吸入颗粒物,但世界各国的数据表明,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仅有7%~10%是汽车排放出来的。汽车绝对不是北京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从欧II到欧III是个质的提升,技术要求和成本投入都比较大。相关数据显示,实行欧III标准,每种车型除了一次性的开发费用约200万元外,单车硬件成本要增加1500元到6000元不等。对于10万元以下的经济型车型来说,这个成本并不小。国内一家民营汽车企业的老总向记者抱怨说:“合资品牌不愁技术支持,但对刚刚发展起来的民族汽车业是道难题。显然,我们没有优势,这是人为的不公平竞争。而且,现有的民族车业大多集中在低端车型上,这是变相支持合资品牌。”
实施欧III标准对空气净化肯定是件好事,但效果与代价相比,似乎不相称。北京市是全国高排量车最集中的地方,与欧III有限的污染改善相比,高排量车的限制也许更有效果。已经制订了多年的燃油税改迟迟不能面世,个中的原因也许很多,但就降低尾气排放而言,燃油税改的落实能引导消费者购买排量偏低的汽车,这才是治理污染的“根本”。
再一个,是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治超”话题。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对公路、桥梁的损坏骇人听闻,治超本身迫在眉睫,但为何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伴随公路运输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更甚于超载本身。
以往的治超以罚款为手段,治超反而成了某些权力部门敛钱的载体。最近,已经有消息说,有的地方,不管三七二十一,凡是超过30吨的车一律罚款。治超在贯彻执行中又开始扭曲,厂家的重型货车卖不出去,车主不愿意搞运输,一些时令蔬菜只能堆在菜园里。这些情况迫使交通部门不得不表态,准备下调大型货车公路通行费的20%~30%。
超载,车主获得的是小利,国家损失的是大利。超载长期难以遏制,很大程度与执法人员不作为有关。一些执法、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甚至腐败,是造成超载现象猖獗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强化路面执法以外,最根本的手段还是经济调节,要剪断执法中的经济链条,铲除产生腐败行为的温床。
欧III与治超,目的都是好的,但“治本”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否则,代价付出那么多,成效却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