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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政府 相关单位 各执己见
天然气管道穿城引发安全“规范”争议
2004年09月09日 03:46:22

记者 海忆水

  9月6日,西气东输工
程输气运行实现全线贯通。其中一段1500米长的天然气输送管道,分属青海、甘肃两省的两家天然气公司。就天然气管道安全“规范”问题,他们发生了争执。

  甘肃兰州市红古区鑫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管道,要穿越民和新城区,而青海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坚决不予通过。两公司为此僵持了33天。

  天然气这一新兴产业安全应该归属哪个部门主管?天然气管道是否能穿越城区中心?两条不同压力的管道能否交叉?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各执己见。

  为此,本报记者三赴民和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

  这样的管道能否穿越城区

  民和川中公司承担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新、老城区的管网铺设工程。老城区2000年年底已开始通气。新城区主管道铺设已基本完成。

  今年3月份,川中公司说,得知有天然气长输管道将要穿越新城区中心时,觉得事情严重,开始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

  川垣新区是集行政办公、商贸、无污染工业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区,也是党政机关及群众团体办公、居住的地方,在这里埋设高压管线,就像埋了一颗炸弹,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鑫源公司铺设的民和―――海石湾、连成铝厂天然气输气管道长34公里,压力1.6兆帕。其中,在青海民和县川垣新区境内穿越长1500米。属跨省、县输送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

  川中公司始终坚持认为,鑫源公司铺设的这条天然气管道属长输管道,依据有关规范,高压长输管道应禁止穿越城区。与城镇低压输气管道交叉穿越,即便手续齐全,也应与对方管道企业协商解决。在达到严格的垂直间距、防护措施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施工。

  而鑫源公司董事长尹建敏解释说,自己手续齐全,符合规划,已获当地相关部门和川垣新区批准,川中公司无权干涉和过问有关穿越时的技术要求、安全防护和规范。

  民和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任维新出示鑫源公司管道设计图时指明,该图纸中并没有涉及管道交叉穿越的相关设计。

  8月27日午,鑫源公司在强行施工时,民和县安全监督管理副局长任维新赶到施工现场,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责令鑫源公司将已穿越进去的管道拖出。并且,要经过安全局安全评估、双方协商后再行施工。

  但事隔不过5个小时,鑫源公司继续将管道穿越。鑫源公司董事长尹建敏说,安全监督管理局已给他们下发了施工许可通知。

  鑫源公司交了过境费

  据川垣新区管委会主任张生英介绍,鑫源公司按规定已向管委会交了15万元的过境费,并且给予农田被穿越的村民们每米40元的补偿金。

  据悉,8月27日晚,该公司管道被强行穿过并被当即填埋。

  民和川中公司董事长罗启泽认为,鑫源公司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将30多公里长的高压输气管道,从川垣新区2大道路基下破损的普通水泥套管中穿过,并与川中公司的天然气管道交叉穿越,这无疑是对双方管道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他说,根据国家天然气规范和条例规定,高压长输管道绝对禁止穿越繁华街道、居民住宅区、农贸市场及人口稠密地带。

  而按照规划,川垣新区是民和县今后发展的重点新区。鑫源公司天然气管道强行穿经的川垣新区2大道,将被建为商业步行街,街道两侧是农贸市场、医院、居民小区,将成为新县城最繁华的地段。

  目前,那里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大楼已相继竣工,区内在建的4处居民住宅小区已开始楼盘发售。9月份始,县政府等机关行政单位将从老城区陆续搬迁入新区。

  “人命关天,我不敢签字”

  西宁联友监理公司总监代表赵邦政认为,强行穿越的做法欠妥。高压长输管道与城镇低压管道交叉穿越时,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达到一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赵邦政表示,工程完工时,他不敢在“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上签字。毕竟,这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

  川中公司总工程师鲁幸福说,根据测算,1.6兆帕高压管一旦泄漏发生爆炸,方圆一平方公里范围内将人物无存。鑫源公司的做法,无疑对双方天然气管道造成极大威胁。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我将会成为第一个进班房的人。”他说,“作为总工程师,我要为自己所作的工作终生负责。所以,不按国家规范施工,达不到工程技术要求,我绝不会在‘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上签字。”

  有人说,这是一颗埋在川垣新区中心的定时炸弹,而鲁幸福认为,这其实更像是一颗“不定时炸弹”,一旦通了气,事故将会在哪天发生谁也无法预料。

  鲁幸福介绍说,据他了解,目前国内其他城市中,尚未有高压长输管道穿越城区中心地带、繁华区,并与低压城镇管道交叉穿越的先例。

  9月1日,民和县县委、县政府召集各相关单位,就“1.6兆帕天然气输气管道能否穿越城区中心”、“两条不同压力天然气管道能否交叉穿越”问题,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决定,在问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责令鑫源公司停止施工。近期,县政府将邀请专家对此事进行调查。

  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涩宁兰管道公司、民和县政府、城建、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技术规范谁说了算

  对于1.6兆帕的天然气管线能否穿越城区中心,对该管道的压力界定,各方解释不一。甚至对这条管道该属于长输管道,还是城市输气管道,都难以形成一致意见。

  民和县川垣新区管委会主任张生英认为,1.6兆帕的管道属城镇输气管道,只要手续合法并经川垣新区管委会批准,安全防护措施达到要求,符合国家天然气规范标准,就可以穿越。

  他认为,川中公司阻止管道穿越,是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川中公司目前在民和县开发天然气项目,各项手续不齐全,也未领取到城建部门的“两证一书”,开挖、铺设、填埋天然气管道均属违规操作。而对方是一家手续齐全、具有经营天然气资质的一家企业,川中公司阻止对方施工,没有道理。

  此外,川垣大道2号路预计建设路面宽34米,公路两边将建绿化带,安全间距符合要求。因此,鑫源公司输气管道穿越川垣2大道并无大碍。

  据悉,建设部发布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将1.6兆帕的燃气管道归为高压A。该“规范”中称,高压A输气管道通常是贯穿省、地区或连接城市的长输管线,它有时也构成大型城市输配管网系统的外环网。

  但是,据海东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赵元君介绍,按质监部门对管道的分类划分,介质压力1.6兆帕的属中压管道。鑫源公司铺设的天然气管道不属高压是中压管道。

  赵元君认为,青海目前只有涩宁兰这一条天然气管道属长输管道。按规定,地方质监部门无权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监察管理,长输管道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直接监察。

  赵元君说,按规定,在选线审查时,应征得当地质监部门的同意。鑫源公司天然气管道“项目论证会”,是在没有质监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城建规划自主通过了审查。

  日前,西气东输开始通气。这标志着大面积广泛使用天然气的时代已到来。

  记者注意到,对于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依据可寻。去年发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称: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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