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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通报:税收征管质量不容乐观
2004年09月17日 03:12:21

记者 刘世昕

  ■人为调节税收进度

  ■申报不实

  ■地方政府干预

  ■征管不力

  本报北京9月16日电

  四川德阳蓝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上缴的所得税居然是该企业应缴税款的7.63倍。其中包括德阳市什邡市地税局为了完成所得税任务而征的“过头税”。

  审计署今天发布审计公告称,在经济欠发达的内蒙古、江西、四川等地区,税务机关为完成税收计划征收“过头税”10.02亿元。

  审计署组织17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17个省、区、市税源比较集中的35个市(地)税务机关2002年至2003年9月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788户企业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以及税收流失等情况。

  税务部门人为调节税收进度

  审计署的调查发现,一些税务部门在完成年度税收计划时,人为控制税收入库进度,将税源留在企业。被调查的788户企业中有364户存在此类问题。2002年底和2003年9月末,分别有106.32亿元、102.95亿元应入库税款因此未征收入库。

  云南省安宁市国税局在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余额超过8亿元的情况下,将其2002年应纳税款1.53亿元,延迟到2003年征收入库。湖南省湘潭市国税局岳塘分局在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底货币资金达3亿多元的情况下,未将其增值税欠税4500万元征收入库。

  一些税务局违规批准缓税,将税款延期入库。2002年黑龙江省国税局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哈药集团等12户有能力缴纳当期税款的企业,逐月或逐季批准缓征,到年底仍有37.72亿元未征收入库。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香坊分局对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2002年底已申报入库的个人所得税559.7万元,以“误收退税”的名义退库,2003年1月又重新征收入库。

  审计调查还发现,国税、地税部门由于受各自税收计划的影响,对同一纳税人分别存在少征和多征两方面的问题。

  申报不实导致税收严重流失

  此次被调查的788户企业中有100户存在核算、申报不实以及骗取税收优惠等问题,由此少缴税款14.25亿元。

  2002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采取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手法,少计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1471.52万元。

  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截至2003年9月,未及时结转已完工项目利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4500.97万元。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由地方政府出资兴办的企业,少申报和缴纳税款情况更严重。

  还有的企业利用优惠政策少缴税款。海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一汽海南汽车有限公司2002年申请减免税时,上报的岛内岛外销售比例与实际不符,多享受“地产地销”增值税减免1.408155亿元。

  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

  审计公告称,在调查的35个市(地)中有19个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以及越权减免税问题。被调查的788户企业中有46户享受地方政府越权批准的各类减免税政策。

  2002年至2003年9月,陕西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等5家单位经省政府批准,对陕西金秀交通有限公司取得的公路运营收入,由税法规定的5%税率改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致使该公司少缴税款277万元。

  2002年,杭州市萧山地税局依据地方政府政策,将国家对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到21户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所得税1714.35万元。

  审计调查还发现,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违反国务院规定,自行制定税收返还政策,不仅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而且加剧了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导致一些企业为追逐税收优惠,在地区间无序流动。

  征管不力变通违规

  审计调查发现,由于税务部门征管不力,税收流失27.6亿元。

  抽查发现,有83个税务部门擅自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或变通政策违规批准减免税,共少征税款20.52亿元。

  稽查查补税款不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无锡市国税局稽查局2002年对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全部未征收滞纳金。在2002年至2003年9月,仅21家应征而未征的企业滞纳金就有1549.86万元。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将从事商品流通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手机销售、娱乐、印刷等业务的南京鸿兴达通信实业有限公司,从事长江货运的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2年至2003年9月,税务部门据此批准减免税566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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