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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观点
厂商不应引导儿童使用手机
2004年10月22日 13:44:15

马龙

  国庆前后,有国内厂商宣称将批量生产一种儿童手机。笔者认为,这是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这种儿童手机的介绍中称,它能够让家长与孩子之间加强沟通,还能有效控制话费,并且随时了解孩子的方位。然而,在介绍中,我们却找不到关于如何减少辐射影响的技术改进。

  儿童手机有诸多好处,但是
,首先应该保证其无害性。虽然手机辐射对人体是否有害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但更多的人相信答案是肯定的。据称,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正在进行一项有13个国家参与的手机电磁辐射与人脑组织关系的国际研究,将于年底公布的报告也极有可能证明这一点。

  另一个事实已经得到研究证明:儿童比成人更容易受到手机辐射的影响。今年4月7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提醒人们,因为孩子的耳朵和颅骨更小、更薄。因此,孩子在使用手机时,大脑中吸收的辐射比成年人要高出50%。这份研究报告还表明,对一个5岁的孩子来说,辐射会渗入其大脑50%的区域,对10岁的孩子来说,辐射则会渗入其大脑30%的区域。德国防辐射机构主席沃尔弗拉姆?柯尼希对《柏林日报》表示,为健康着想,人们尤其是儿童应该尽量减少手机的使用。英国政府还将发出指令,规定商家在出售手机时,要向客人附上一张健康警句宣传单页,告诫儿童不要长时间使用手机。

  从目前国外的普及情况看,儿童使用手机已然形成一个不小的手机消费市场。相比之下,国内的儿童通讯产品潜在的市场很诱人。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生存的手机厂商面对这样的潜在市场,有所动作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厂商们应该更多地考虑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儿童使用手机已经成为一种消费行为,所以相关机构做了一些规定和劝解,包括健康警告和社会呼吁。但是,国内厂商“开发”儿童手机,则是一种明显的“引导消费”的行为。

  在普通手机被普遍认为存在辐射问题、儿童手机的防辐射功能并没有明显改进的情况下,大张旗鼓地在市场上推销儿童手机,就是厂商的不负责任。就像儿童吸烟,你不能说烟厂有责任。但是,如果烟厂向儿童推销香烟,说是“儿童香烟”,那这就是烟厂的过错,至少是失职。

  目前中国对企业的监管一般采取“无罪推论”:现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手机辐射确实对人体尤其是儿童有害,我们可以认为企业“无罪”,并默认企业市场行为的合法性。这是中国的企业可以推销儿童手机的潜在背景。而在欧美等国,对于企业这个利益驱动的特殊社会公民,为了保护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一般采取相当严格的监管方式:只要存在对公众的潜在危害,就要及时纠正,“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于是,IBM、DELL等国际大公司会因为产品的隐患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召回产品,即使并未造成实际伤害。

  但是,这种情况面临巨大的风险:一旦证实儿童手机对儿童健康产生危害,整个社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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