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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贸易政策》即将出台
渠道话语权争夺战全面打响

2004年11月11日 11:08:11

本报记者 黄少华

  “难道你真的相信,这样我们就能获得主动权吗?”对已经公布的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稿,经销商们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汽车价格还是由厂家说了算,那么,空谈经销商和厂家之间的平等是没有意义的。

  今年8月,由汽车厂家主导的“价格联盟”,意味着一直由厂家掌控价格的市场在悄悄改变,而“价格联盟”的快速瓦解,更是经销商对厂家的胜利。从此,一场渠道的较量在悄无声息中展开了。

  为了规范市场,日前,商务部公布了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从2005年1月起,所有乘用车都要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同时,供应商不得要求经销商接受不平等的合作条件,以及强定其经销数量,不应随意解除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

  意见稿第一次把厂家和经销商摆在了平等的位置上。然而,类似春秋战国“诸侯乱战”的汽车市场,平等的真正实施只有通过双方的艰苦博弈。也许,这场渠道“争霸赛”只是刚刚拉开帷幕。

  渠道的博弈

  如果说没有5月份以来车市的突然“变脸”,那么,厂家与经销商应该还是“哥俩好”。但在这时,车市的冬天来了。都说四季交替,然而,盛夏里的严寒更让人冷到心窝里。

  颤抖的,除了厂家,更有经销商。当库存量不断上升时,经销商“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了责任。于是,有人断言:“4S店是厂家布下的陷阱”,动辄上千万元的4S店,其价格的主导权、零部件等却完全控制在厂家手中。

  库存的压力,使经销商甘冒被厂家除名的危险,私自降价。这其中,福特经销商亚之杰和奥迪经销商百得利最为突出。尽管之后因私自降价被处罚的经销商,几乎每个品牌都有。毕竟,市场是一道迈不过的坎儿,跟市场过不去,就是跟自己过不去。前段时间,有关“价格到底由谁说了算?”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到如今,由谁说了算似乎并不重要了。关键是,谁能不被市场所淘汰、坚持笑到最后?

  应该说,意见稿的出台,对我国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汽车贸易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有一定的提升作用。也有专家称,一旦明确了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平等关系,经销商就能在现实市场中摆脱弱势地位,最终获益的将是消费者。然而,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据了解,目前国内90%的经销商是没有得到厂家授权的。《汽车贸易政策》实施后,这些经销商将被淘汰出局。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的“汽车大卖场”将成为历史。这一方面有利于厂家对渠道的管理,经销商的“实际话语权”将进一步被剥夺;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导致车价的直线上涨,因为“规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激烈的竞争将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

  品牌经营之困

  据商务部世贸司副司长俞建华介绍,意见稿的截止日期是11月15日,新的汽车贸易政策最迟将于年底出台。“现在国内还没有一个能保护经销商利益的团体。”业内人士认为,相对生产企业来说,经销商还处于弱势地位。因此,经销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只能通过与非品牌经销商“合作”,将汽车易手到“大卖场”,而这正是汽车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

  《汽车贸易政策》的出台,其效果如何仍留有疑问,但在一定程度上对规范市场还是有积极作用的。它预示着明年我国汽车销售市场将会出现新的局面:一旦经销商和供应商平等了,在价格方面,消费者肯定会获得更多的实惠。当然,这有个前提,那就是“经销商和供应商地位平等”。且不说单纯的供求双方如何平等是个问题,单就减少了竞争后的汽车市场如何保持运行,也许就够管理部门伤脑筋了。

  早在前年,欧盟就取消了汽车特许专卖制度,目的在于打破垄断,加强竞争。可以说,《汽车贸易政策》的规定与之刚好是背道而驰。毫无疑问,政策是为了实现平等。但问题是,政策背后,厂家和经销商如何执行?规定如何保证厂家不再将压力转嫁给经销商?毕竟,国内能与厂家抗衡的经销商还没有几个。在北京亚运村车市,很多经销商满腹怨言,“如果只能销售一种品牌的汽车,那么经销商的风险很大,谁也无法确保经营单一品牌能够稳获利润。”

  这是一根无法平衡的杠杆。事实上,厂家与经销商的平等地位是无法用政策规定的。非品牌经销商是否会因为这个政策而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结果还无法得知。可以肯定的是,“市场是一杆秤”,只有符合市场规律的,才具有生命力,包括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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