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1月10日电
今天,一家外资公司的总经理通过咨询律师,在一份标的1200万元的合同上放心地签下了名字。他满意地支付了按时计算的律师咨询费:3万元。如果采取协商收费,这位总经理应付的咨询费则是:近20万元。11月5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律师计时收费计算规则》,
根据试行细则,广东律师计时收费标准将分为10个档次,在每小时200元~3000元范围内,上下浮动20%。
“这是全国首个比较完整的律师收费细则。”今天下午,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薛云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外国的企业越来越多进入中国,作为广东律师,肯定要面临涉外法律服务的挑战,而国际惯例大多都采用计时收费。出台《规则》一是为与国际接轨,二是这样的收费方式更科学。
所谓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法律服务费。《规则》指出,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律师所有提供法律服务相关的工作时间,都可纳入计时收费范围内。
薛云华透露,《规则》确定的收费标准,结合了国内社会经济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与国际相比是较低的。“而且,和目前一般的按标的额收费的方式相比,当事人会更省钱,也解决了律师不愿接小案子的弊端。”
薛云华举例说:比如一个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案子,也许案情并不复杂,可按原来的收费方式,当事人至少要付十几万元。而一个“一元钱官司”,律师也可能要付出同样的劳动,可因为标的额太小,就无人愿意接。改成计时收费后,按律师的工作量来衡量,标的额高的大案子不会多收费,标的额低的小案子也有律师愿意接了。
据了解,2003年8月15日出台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中规定:广东律师服务费的计费方式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收费、协商收费,要选哪一种,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后来,广东省司法厅和省物价局授权广东省律师协会制定“律师计时收费”的细则。薛云华透露,细则大概在本月17、18日送广东省司法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核准后就可以执行。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律师对计时收费都表示赞赏,但一些当事人则抱怀疑态度。有人明确表示,计时收费在国内实行很难,主要是因为目前的诚信机制不完善,对律师工作时间和效率的监督和评估都会成问题。
“我甚至担心一旦选择计时收费,律师会拖延时间以求拿到更多的律师费。”市民曹小姐说。
对这些担忧,薛云华解释说,如果市民采取计时付费方式,签委托书前律师有义务告诉委托人大约需要多长时间结案,按他的收费档次,这单案子他总共要收费多少。“当然,如果市民对计时收费这种方式还存在疑虑,也可以考虑采用协商、计件这两种收费方式,市民完全可以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