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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影《时差七小时》 深圳市委通报调查结果
2004年11月13日 09:37:48

 

  本报深圳11月12日电(记者李桂茹)中共深圳市委11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通报了对近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电影《时差七小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意见。

  通报说,自10月下旬以来,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上,陆续出现了对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由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同志的女儿李倩妮主演的
电影《时差七小时》及相关问题的报道和议论。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等单位派员组成的调查组,对网上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11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专题讨论研究处理意见和相关措施。

  关于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的问题,经调查,虽然市有关部门是按正常程序和惯例向学生们推荐,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如有的部门变相指令性要求学生观看,一些学校调课组织学生观看等。尽管李意珍同志对发文一事没有打过招呼,没有过问影片发行工作,但作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干部,李意珍同志的敏感性不够强,对有些问题没有把好关,制止的态度也不坚决。

  关于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女儿经营三家公司的情况,经调查,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和女儿所经营的梦想隧道影视公司、仁和公司和参股的披克电子公司三家公司中,有两家由于没有资产,属于接受空壳转让,其配偶和女儿没有实际投入资金,参股的披克电子公司实际投资150万元,分三次投入。李意珍同志对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规定,在认识上有误区,理解上有片面性,没有认真执行。市委常委会要求李意珍同志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的规定,尽快让其配偶和女儿从其分管领域的企业中全部退出,并由市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李意珍同志已按有关规定和市委常委会的意见,督促家属从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

  关于《时差七小时》制作投资情况,经调查,该片的制作实际投资1200万元,媒体公布该片投资2100万元,是推介商出于宣传需要所作的包装炒作。该片按市场化运作,参与影片投资和赞助的均是民营企业和个人,均签订了经济合同,目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据投资商称:参与该片投资,是看好这部影片的市场前景和效益,并想借此提高企业知名度。李意珍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做了认真的检查,态度诚恳,认识深刻,表示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诚恳接受组织批评,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坚决纠正,做好工作。

  市委常委会议认为,这件事情不仅对李意珍同志,对市委、对市几套班子领导同志和全市领导干部都是一次深刻的廉洁自律的教育。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依法办事,严格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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