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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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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到监狱,我不堪回首的青春岁月”
2004年11月16日 10:32:33

芦小龙

  今年是服刑人员的普法教育年。捧着新发下来的《监狱服刑人员普法教育读本》,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心中感慨万千,不禁回想起我不堪回首的青春岁月……

  记得上中学时,我也受过一些法制教育,但总觉得那些法律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也就没有认真学习,更没有端正守法观念,导致自己的法律意识一直比
较淡薄。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来到北京。大学的生活是非常丰富多彩的,并不像中学里管得那么严,再加上身边没有父母的管束,我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灵魂在无边的欲海中漂泊、流浪。

  我的专业是计算机。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从一个朋友开的公司那里赊购了一些计算机部件,利用课余时间组装好后,卖给另一个公司。短短一周内,竟成交了20余台兼容机,纯利润赚了两万余元。我被这突来的横财惊呆了,没想到赚钱竟是这么容易。在享受着这两万余元为我带来的满足之际,我的心灵扭曲了,成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拜金主义者。

  后来,我一心扑在金钱上,享受金钱为我带来的满足。为了挣钱,我经常逃课,学习敷衍,我平时常去的图书馆、微机房,也渐渐由舞厅、娱乐城所代替,我身边接触的人,也由一些品学兼优的同学变成了尔虞我诈的商人。我彻底变了。

  在一次舞会上,我认识了一个姓刘的商人。他要我和他一起做一笔生意,赚了钱后俩人平分。利用放暑假的时间,我和他一起做成了这笔生意,总共赚了20多万元。可是当我满怀信心地向他要自己应得的那一份时,他却来了个死不认账。他拿出我们做生意时签订的合同,得意地对我说:“你看看,这合同上根本就没有你的签名,所以你就是告到法院也没有用,最多判我给你几千元工钱。你就认了吧!”听了他这番话,我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难道就这样算了吗?从来就不服输的我哪能咽得下这口气。于是,一股复仇的火焰在我心底渐渐燃烧起来。一天夜里,我带着满腔的愤怒去把他狠狠地揍了一顿。最后,他因颅脑损伤而死亡,我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这样,我由一名在校大学生变成了一名罪犯。

  如今,跌入高墙内的我后悔万分。美好的青春年华将在高墙电网中度过了,这一切,都是我贪图金钱,不学法、不懂法才导致犯罪的结果啊!

  通过入狱几年的改造生活,我认识到:法律是一把神圣的宝剑,如果你无视它的尊严而触犯它,那么,必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如果你遵守它,合理地运用它,那么,它就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中,因为不懂法、不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很多,他们都是采取一些非法的暴力手段去找回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就由被害人变成了罪犯。这就是法盲的悲剧。

  愿我的案例能够警醒每一位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早日成为自由的守法公民! (作者为河北省承德监狱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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