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
由于涉及肾损害,一度引起轩然大波的龙胆泻肝丸事件余波未平。北京两名受害者状告北京同仁堂集团及同仁堂中药二厂一案,目前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两次证据交换,将于近期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对此,北京同仁堂集团宣传部部长金永年表示:“同仁堂的龙胆泻肝丸
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生产的,没有问题。”
据金永年介绍,同仁堂中药研究所也进行过相关的研究,研究证明,同仁堂的龙胆泻肝丸对动物没有危害。“龙胆泻肝丸导致肾损害没有科学根据!有关医院的相关说法只是一面之辞,并没有权威机构的鉴定。”金永年说,在同仁堂的龙胆泻肝丸中,可能导致肾损害的马兜铃酸的含量微乎其微。而且,中医讲究辨证施治,在综合调制之后,对人体并没有危害。
但据相关报道,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在动物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大鼠的药物反应与人相同:大剂量给药,大鼠出现急性肾损害症状;长期小剂量间断给药,导致慢性肾损害。
而原告代理律师助理张胜富向笔者表示,据他所知,目前同仁堂方面尚未提供证明龙胆泻肝丸对人体无害的有力证据。
张胜富介绍,鉴于首位上诉者李玲因“不能证明其服用了同仁堂生产的龙胆泻肝丸”而败诉,这次的起诉在证据收集上比较充分。“但是,媒体大量报道之后,现在在医院开诊断说明书非常困难,几乎所有的医院都不愿意开具详细的诊断说明书。有的医生坦陈自己非常同情这些病人,但来自同仁堂方面的压力很大。”张胜富说。
“同仁堂是否会作出赔偿取决于法院的判决。”金永年表示,如果政府成立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基金”,同仁堂将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