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2月22日电(记者龚瑜)上海将调整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以此缓解交通拥堵。《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上海市停车服务收费将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
服务,将按照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确定停车收费标准,以改变“路内停车日增、路外泊位闲置”的现象。道路停车场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财政核拨。
《办法》还明确本市实行公共停车系统信息联网,以全面、及时地反映停车泊位的利用信息,方便停车者停放车辆。
据介绍,目前上海基本停车泊位约为34.9万个,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为6∶10左右,公共停车泊位(13万个)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不足1∶10。比照国外大城市的经验,基本停车泊位要达到一车一位,公共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要达到1.5∶10,方能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