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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调查
重庆工商银行部分内退员工讨要劳动权:
年龄偏大就必须内退?

2004年12月23日 11:00:17

记者 朱丽亚

  2004年11月的一天,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中区支行员工,56岁的秦小华接到了待(下)岗通知,上写:“你因在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中评议考核不合格,暂无岗位安置。”并限5日内办理待岗手续。不久前才得到重庆分行最高领导的肯定和嘉奖,如今却考核不合格!秦小华如坠云端。

  曾担任渝中区支行管理信息部经理的秦小华(2004年2月因已满55岁刚免职)组织开发的经营管理分析系统,得到了重庆分行行长的肯定,分行有史以来第一次对管理信息部给予奖励,并决定在市分行下属18个分(支)行全面推广。2004年9月前,秦小华带队爬山涉水,行程上千里推广了15个分(支)行。没想到国庆节一过,渝中区支行就将管理信息部撤消了,其他员工都被分到办公室和计财部,只剩下秦小华一个人。

  秦小华说:“我就去找领导,领导告诉我,反正你该内退了,要部门干啥?我说我的合同还没到,内退要自愿嘛。于是我被安排到另一部门挂职,3天后,这个部门的领导告诉我,我们这个部门定编制时多了一人,我们也不搞考核考试什么的了,直接开会背靠背写上谁该减员就是了。于是,我就成为这个部门最短命的员工,工龄只有3天。”

  是自愿内退还是必须内退?

  和秦小华一起给本报写信投诉的工商银行重庆市各支行的员工还有数十名之多,据说和他们有着相似遭遇的同事一共有几百人――他们都是重庆市工商银行的正式职工,女性在47岁以上,男性在52岁以上,他们大多工作了30余年,与银行签订的是无期限合同,如今却不得不“自愿内退”。

  这一切缘自2004年9月下旬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召开的一次“人事组织工作会议”。之后这些大龄员工被各自所在行的领导找谈话,要他们申请内退。

  而中国工商银行2001年发的“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内部退养的办理程序为:员工本人向所在单位自愿提交退养申请,经所在行初审合格后报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人事部门,由一级分行、直属分行报总行批准后可为员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据这些老员工反映:“2004年10月15日左右,由于我们不愿意提前‘内退’,我们中有的被扣发了绩效工资;有的被突然剥夺了工作权利;有的被专定为不定编待(下)岗人员。”

  老员工们把这一段经历归纳为“减员三步曲”:第一部:部门负责人找谈话,要求老员工“自愿”办内退手续。如不“自愿”,先强行停止工作,软磨硬泡,每天从上班开始领导找谈话,一直到下班,原来的同事也不敢和你讲话,让你在工作了几十年的单位里一夜之间成为另类。

  第二部:定编定岗定员。如果某部门还有几个年龄大没走的,就针对这个部门搞“定编定岗定员”,其他部门则不需要定。直接让部门领导授意给其他员工,大家打分确定谁该走,最后将责任推给部门员工。

  第三部:待岗培训就是下岗前夜。本来,对于员工待岗,工商银行总行有一个办法,同时还要本人办理相关手续。但当待岗员工要求拿出依据时,得到的回答就是:反正我们已经发了待岗通知书,就视同待岗了。然后再等6个月就成了下岗职工。

  定岗定编定员是为了强迫内退?

  “如果真要定编定岗定员,就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而现在则是为了强迫员工提前内退。”秦小华说。

  渝中区支行公司业务部张丽目前还担任重庆市市人大代表、重庆市民革渝中区区委副主委。51岁的张丽告诉记者,她表示不愿意提前内退后,渝中区支行便要求部门员工打分末位淘汰。张丽说:“先看哪个部门有年龄大了而不自愿提前内退的员工,有几个人就定减几个人。再由领导授意,员工打分,导致同事之间人际关系严重扭曲。有的部门明明人手不够,等人一走又调人来。”

  12月12日,记者拨通工商银行重庆分行人力资源部一位周姓副总经理的电话。在记者说完采访意图后,他告诉记者当天要开会,次日联系。之后又打来电话说13日要外出,14日再联系。

  12月14日,记者拨打其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之后,记者拨通了其总经理的电话,该总经理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只是说他们都是按照工商银行总行的政策办理的。

  职工们的话可以从各支行的一些文件中找到一些佐证―――工商银行渝中区支行一份文号为工银渝中办(2004)96号的文件对减员分流情况列出了时间表。第一阶段为政策性减员实施期,要在2004年10月20日前完成,通过这一阶段工作,让到年龄的同志了解掌握有关政策,对办理退养有一定的思想准备,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第二阶段为政策性分流向机制性分流过渡期,从2004年10月20日开始实施,对女已满50周岁、男已年满55周岁仍不提出申请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员工,分别向相关单位、部门下达“定岗、定编、定员”任务通知书,以限期完成任务的方式推进减员分流目标的实现。对在限期内未完成定岗、定编、定员任务的单位或部门,从2004年11月起同额扣减各单位、部门的绩效分配收入。

  在九龙坡区支行2004年10月13日印发的“减员分流专项工作意见”上,有一段对支行目前现状的描述:“今年,市分行下达支行净减员计划为17人,完成时限必须在11月底前,目前支行内退、调出、退休、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合同共计减少7人,但新进大学生增加6人,实际只减少1人,距完成市分行减人计划尚差16人。今年年底以前,凡男已满55周岁、女已满50周岁的,可办理内退,共有15人……总之,11月底前必须再减去16人,如未完成减人计划,支行明年将被市分行按减人未完成数的5倍,扣减工资总额,人均将被扣减3000元~4000元左右。”

  但正如职工们所言,他们所拿到的这些文件都没有加盖公章。

  改革为什么不一视同仁?

  张丽说,重庆市工商银行除了违背自愿精神外,还违背了平等原则。同样年龄,一些处级领导就可以在岗,而处级以下则被要求内退。

  内退让这些老员工收入锐减,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辛苦工作了几十年,也曾经获过无数荣誉,因为不愿内退,就成为考核不合格的了。

  渝中支行的一位员工拿了渝中区支行党委2004年10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减员分流工作的通知”给记者看。这份通知上有一段这样的内容:当前支行推行的减员分流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我行有关人员分流的政策进行的,是合规的、合法的。但是,目前仍有少数同志持观望态度和侥幸心理,甚至有个别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制造虚假舆论,严重地干扰了减员分流工作的正常进行。

  这位员工说:“我们工作了几十年,现在银行要我们提前退养,对我们来说这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但银行到目前为止,居然没有一份盖着公章的正式文件,全是打印的‘白条’。什么‘持观望态度和侥幸心理’,难道年龄大就可以成为我们待岗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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