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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记“抢险救援勇士”郑忠华

2004年12月23日 11:00:23

记者 陈强 通讯员 郭水华 谢彬

  今年7月7日,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普降暴雨,洪水暴涨。

  “万安镇寺许村河段有6名群众被洪水困在一个小沙丘上,情况危急!”将乐县公安消防大队一中队接到报警,立即派出5名官兵火速赶赴25公里外的现场救援。一中队一班班长郑忠华主动请战,与驾驶员范启金驾驶机动船渡河救人。返回途中,机动船突然熄火失去控制,6名群众惊慌失措。郑忠华一边镇定地用竹篙撑船,一边指挥大家用手作桨奋力划船。船终于靠近岸边,郑忠华用竹篙的铁钩钩住一棵小树,并指挥群众逐个跳上岸。当第5名群众刚刚离船时,“咔”的一声,被钩树枝出现断裂!待到最后一名群众匆匆离船时,小树彻底断裂,机动船再次被洪水抛向河中间,向不远处落差高达十几米的水坝漂去。郑忠华与范启金跳入水中,并奋力向岸边游去,但由于山洪湍急,加上体力消耗过大,两人先后被洪水卷入坝下,瞬间不见了人影。在水坝下游2000米处,奄奄一息的范启金被救起。6名村民脱险了,年仅23岁的郑忠华却消失在湍急的洪水中。4天后,郑忠华的遗体在距事发地点约5公里的河床杂物中被搜救人员发现。

  郑忠华舍己救人的举动,并非一时之勇。战友们回忆说,在危难关头,郑忠华总是把生的希望让给他人,把危险留给自己。入伍5年来,他参加大小灭火战斗和社会救援157次,抢救遇险群众21人。

  作为一名消防战士,火场就是战场,哪里最危险,哪里最需要,郑忠华就出现在哪里。将乐人民不会忘记―――

  2002年7月20日,当地一家商店发生火灾,浓烟烈火中,居民被困在二楼。在这危急时刻,是郑忠华利用挂钩梯直上二楼窗口,将居民救出;

  2002年10月6日晚,当地一民宅着火,郑忠华只身冲入随时可能倒塌的火场,在浓烟烈火中救出8岁的男孩后,又返身抱出已经遇难的6岁小女孩;

  2003年8月7日,将乐县畜牧水产局宿舍楼起火。郑忠华发现厨房内一只液化气瓶,随时都可能爆炸。他大声喊道:“危险,你们往后退!”自己却冲上前去抱起液化气瓶,一口气冲到楼下,又跑出500多米,把危险品转移至空旷地带……

  郑忠华的奉献岂止在火场―――

  2001年7月15日,将乐县个体司机林某驾驶载有4名乘客的“面的”不慎翻入60多米深的山谷,1名乘客当场死亡,4人重伤。入伍一年多的郑忠华在执勤队长的带领下,立即决定用消防安全绳和个人导向绳作为救援工具,他自己第一个下到山谷,背起伤势最重的一名伤员,在战友配合下往上爬。由于谷深、坡陡,又长满一人高的芦苇和杂草,崎岖山道泥泞不堪,他只能双膝跪地,一步一步往上挪动,全然不顾双膝被磕破出血,整整用了半个小时,把伤员背到路面。这个感人的救人画面被当地一名宣传干事用摄像机拍摄了下来,并在次日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3年后,《新闻联播》报道了郑忠华舍身救人而英勇牺牲的消息,并重播了他当年救人的镜头,令无数人潸然泪下。

  其实,这样的壮举对郑忠华来说,已经是职业生涯的一部分―――

  2001年9月7日,得知两名民工被塌方的黄土掩埋,郑忠华带头用自己的双手扒土,当两名民工被安全解救出来时,郑忠华双手鲜血直流;

  2002年6月16日,将乐县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郑忠华带领突击队员一天出警5次,先后安全疏散了100多名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战友们在整理郑忠华遗物时,从他的笔记本中看到了这样一段话:“青春,是人生最好的年华。多少同龄人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而我选择了终日与水枪相伴,随时听从召唤,为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赴汤蹈火,我无怨无悔。”在他从军1681天的日子里,先后一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被评为优秀士兵,3次受到嘉奖。

  英雄虽去,浩气长存。7月13日,郑忠华追悼大会隆重举行,数万名群众自发涌上街头十里相送英雄,人群中不时有人举起“英雄一路走好”、“我们永远怀念你”等大幅标语;在他家乡福州市郊长乐,数千名干部群众自发列队迎接英雄魂归故里;新浪网专门开辟“郑忠华纪念馆”,近十万网友用各种方式祭奠英灵。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联合追授他“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中共福建省委追授他“优秀共产党”称号;福建省公安厅追授他“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共青团福建省委追授他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11月27日,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命令,追授郑忠华“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并颁发解放军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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