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到周末,凡没有公事时,外出大多骑自行车,以活动腿脚。骑自行车上街,备感马路上世态炎凉。所有开汽车的人大概心里总有一种潜意识或者干脆就是表意识,认为我们骑自行车的是低开车族一等的阶层。大多开车的左转弯右转弯的时候,视我们骑车族为无物,别一下挤一下是常有的事。遇到有时候我们腿脚
稍慢,身后大多喇叭声大作,犹如古时候巡抚出朝般地动山摇地喝道,让我们肃静回避。每遇此,我必是紧蹬几脚。想起我很小的时候,马路胡同里有人力三轮车行走。人力三轮车夫常大喊“看车!看车!”就是喝道。他未必认为走路的人一定比蹬车的人社会阶层低,但是坐车的人一定比走路的人社会阶层高。所以走路的人是应该给三轮车让路的。
骑自行车在马路上行走,不仅被开奔驰宝马奥迪的人视如无物,开夏利吉利奥拓的照样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不仅“二利一拓”看不起骑车的,连拉大粪的清洁车、运垃圾的清洁车,也一律不把骑车族放在眼里。我就有被粪车欺负的多次经历,敢怒不敢言。估计开汽车的人以为,马路社会是以轱辘的多少分阶层的。
马路就是个社会,各色交通工具如同社会中的各色人等,这也许是咱们国的误解。如今小汽车进入家庭,有车族日渐壮大。开夏利吉利的人和开奔驰宝马的人,在马路上的路权应该是平等的,开车的和骑车的自然也应该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是法律规定的。快车道是机动车的天下,慢车道是自行车的天堂。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在不分快车道慢车道的地方,汽车一般让自行车和行人,西洋东洋是这样的,咱们不妨学学。
当然开夏利吉利的人,也不必在马路上对奔驰宝马表示敬意。如今中国发展很快,早已跨入了不以衣帽取人的现代社会,干嘛要在马路上以衣帽取人?十几年前我到西洋东洋等地,发现从衣帽上很难区分富人穷人。现在咱们也早是如此了。前几年我到30年前当兵的部队去,发现驻地拉架子车运洋芋的老乡都穿西装,当然不是名牌。现在指望穿西装让人尊敬的人,估计智商有问题。可是指望开好车在马路上让人尊敬的人,还有不少。但是我看这种以汽车取人的风尚,也会过去。
在马路上行走,有路规,还须有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