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8日电(记者崔丽)今天,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的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的几起案件―――
中共广东省第九届省委原候补委员、广东省肇庆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耀华,在2001年至2004年3月间,由他人出资多次到境外赌博。近日,经广东省委研究并经中央
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耀华开除党籍处分。此前,广东省委已免去邓耀华的党内职务,其行政职务正在按法律程序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吴华立在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间,频繁出境赌博,且涉案金额巨大。2004年10月,吴华立被免去职务。目前吴华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正在深入调查,将依纪依法处理。
山东省济南市拆迁办正处级调研员于长亮采用挪用公款,从企业、个人以及金融机构借、贷款等手段,筹措资金人民币560余万元,全部用于赌博和偿还赌债。2004年12月,于长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苏省金坛市邮政局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程宏,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挪用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和中层干部风险抵押金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进行赌博活动,至案发前尚未退还。程宏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河北省容城县张市粮站主任王福荣,参与聚众赌博,将粮站的售粮款共计人民币39万多元全部用于赌博。2004年12月,王福荣被开除党籍并撤职,目前司法机关正对其涉嫌犯罪问题进行审查。
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指出,赌博之风的蔓延,诱发极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后果十分严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周密部署,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加大对党员干部参加赌博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认真总结教训,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预防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