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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
城市魅力是营销出来的?
2005年02月03日 01:09:31

刘以宾

  据新华网北京1月25日消息,在日前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魅力城市博览会启动新闻发布会上,诸多学者专家表示,即将于2月5日在上海举行的中国首届“城博会”,将为中国的城市营销翻开新的一页。

  “城市的魅力不是管出来的,而是营销出来的”,是这次新闻发布会上新出现的具有标志意义的口号,笔者预料,它有
可能成为今后城市管理者普遍奉行的一个核心理念,甚至成为新一轮城市“形象工程”竞赛的发令枪。但是,对这一说法的正确性和适用性,笔者认为应持审慎怀疑的态度。

  伴随着这些年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各地的城市建设一直持续着竞赛、赶超的热闹局面。“经营城市”的结果无疑会促进城市的发展,然而,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

  当“经营城市”的理念、做法与地方政府对政绩的追求显得越来越亲密之后,当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主要是为了吸引外资或获得企业家好评的时候,其实际功效却与普通市民利益越来越矛盾甚至相背离,例如土地大肆征用、房屋无规划拆迁、建造脱离实际的大型广场等等。

  更严重的是,“经营城市”的口号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的价值取向和职能定位,给政府转型、政治改革增添了新的阻力;同时,热衷于“生意”场的官员以及由此衍生的许多商场恶习,严重损蚀着地方政府形象和官员的社会形象,并为权力腐败不断制造着新的机会。

  “营销城市”不仅与“经营城市”一脉相承,而且也是一种新发展。“营销”和“经营”一样,都是以“交换”为核心概念。按说,“交换”一般适用于市场主体例如商人、企业家等等,但假如官员的价值取向、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行为方式与商人的区别越来越小,其对社会的作用显然会失衡。

  城市具有多种功能,其经济功能往往居于首位。作为地方政府,主要责任是为市民营造一种安全、秩序、基础设施更良好的运营环境,为市民营造一种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至于通过城市魅力的打造以及有效的营销以吸引资金进入某些公共事业领域,同样也需要认真遵循市场规律,也主要是该领域经营者们的事儿。

  仅从字面看,“城市的魅力不是管出来的,而是营销出来的”一说也带有一定的偏颇乃至极端。一个城市,当然越有魅力越好,问题是魅力的首先意义和首先作用是什么?当然是让本市居民受其之惠并为之自豪。假如仅仅把城市魅力打造的目标锁定在参加“博览会”、获取“XX城市”评比奖牌或其他地方的好评等方面,而不顾及本市居民的心理感受和实际需要,这样做无异于本末倒置。

  如今,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人均绿地减少、公共设施不完善等所谓的“大城市病”日趋严重,当然首先是一个管理问题,连这些都管不好,何谈城市魅力?

  营销是一种费钱、费力的活动,某些时候甚至演变成“烧钱”竞赛,假如把本应用于改善城市环境的有限资金变成“城市营销”的预算,是否也该听听本市居民的意见?地方行政长官能否担当得起此种决策失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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