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就不缺乏这样一些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有埋头苦干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眼下,湖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刘欣森、湖南农业大学原校长彭干梓和湖南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戴海向社会发出呼吁,建议设立“校长尊严奖”遏制教育公平性恶化问题。(2月2日《中国青
年报》)
几位“前校长”为民请命,当然是可敬的人,然而,我觉得他们的建议却是可乐的。
平心而论,我国的教育规模虽然达到历史上最好水平,成绩确实很大,但另一方面,教育人文质量有所下降,教育价值有所失衡,教育行为有所失范,特别是教育公共投资不足,国民占有教育资源严重不平等,教育不公平已成为普遍性问题,而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率不公平、“卖考分”泛滥破坏升学考试制度、“钱学交易”、“钱权交易”等问题也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这些问题已然危及到了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因此,校长们的呼吁当然表现出了他们的良知和可贵的人文精神。
但是,这些多年积弊仅仅是靠设立一个“校长尊严奖”所能够改变的吗?
民间有句俗话,端谁的碗受谁管。众所周知,我国绝大部分学校都是政府投资,产权在国家或地方政府。既然谁出资多,谁就是大老板(股东),那么,这些学校的校长自然属于政府打工者。甭看现在许多学校校长挂着院士、博士头衔和学科带头人啥的,可他们的影响也就在校园之内,出了校园,环卫所的工人、供电所的工人都可以“拿”他们―――环卫费少一分钱就堵门,欠电费一样拉闸,学校烧锅炉的被扣了工资,照样可以薅着校长论理儿(北大校长曾就此发过牢骚)。
这些尴尬的成因,在于校长的帽子在政府手里捏着,让你干就干,不让你干就走人。套用一位报社老总的话说就是:学校是行政(单位)不像行政,事业不像事业。搞摊派时,你就是行政,要经费时你就是事业,缴税时你就是企业―――我好几位“吃学校饭”的同学都有这样的感慨。
以几位校长呼吁的顶住高官、大款的压力,不招一个“不合格的学生”这事儿来说,理论上可行,实际上根本没门。笔者所在市多年前就有一个规定,副县级干部子女每人每年有一个上重点的指标,儿女上完了,孙子照样用,年年如此。照湖南几位校长的呼吁,不招一个“不合格的学生”,假如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长的孩子不合格,今年上不了重点。那么,明年他一纸任命当上了分管财政或教育的副县长,你校长还敢拒绝吗?还有,组织部副部长的孩子不合格,也不能照顾。假如日后他要坐上了组织部长的交椅,到那时候,就不再是你校长答应不答应的问题,而是你校长当不当得成校长的问题了。
作为政府管辖下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校长,在学校的投资、产权等大都属于政府的困境下,想让校长顶住高官、大款的压力,不招一个不合格的学生几近纸上谈兵,所以说,设立“校长尊严奖”也就显得很可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