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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楼市“黑庄”不能姑息
2005年02月09日

孙凤忠

  新华社2月3日消息,上海三名律师起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要求享有“平等购房权”,从而掀起上海市主张房屋购买权第一案。

  该案缘起于几位欲购房的律师发现这家开发商采用延期通知、利用分时接待方式,隐瞒出售的真实情况。房子明明没有售完,直接去买却买不到,而中介公司却在兜售:只要加钱,什么房都能买到。而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开发商操纵价格有“三部曲”。也就是说,这种操纵市场价格、最大限度套取暴利的行为,几成房地产业界通行的做法。

  因此,这个“第一案”具有重要价值,其揭示出的真相,亦足以“震撼人心”。股市“黑庄”肆意妄为、恶意操纵股票价格以谋取暴利的做法,几乎妇孺皆知。而如我辈平头百姓,对股市关心程度远不如对楼市。笔者此前曾真的以为,楼市供不应求,有钱人多的是,所以房价一路飙升。我做梦也不会想到,原来楼市价格持续走高的背后,还有如此鲜为人知的内幕。这也许是“第一案”值得人们关注的最大价值所在。

  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千古绝唱至今余音绕梁,时下,千千万万百姓或“寒士”还在为着住房而魂牵梦萦、望眼欲穿。谁能想到,“虚假销售、虚报信息、左右房价”等“操作手法”与股市黑庄如出一辙的楼市黑庄,为了暴利竟黑心至如此地步!

  此前,关于楼市“泡沫”一说,反对声最响、闹出动静最大的莫过于房地产开发商。如今想来,对于那些操纵市场价格、牟取暴利的开发商而言,的确不愿意听到“楼市泡沫说”,更不愿楼市因“泡沫”而“崩盘”,他们从心底里害怕看到这种局面出现。事实上,其运作手法如此“高明”,百姓有限的钱都被其最大限度地掏空了。即使有一天“泡沫”真的破灭,也不过是楼盘价格还原到其本来的价值,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国家经济以及那些穷其一生积蓄在高价位买进房子的老百姓。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楼市黑庄比股市黑庄更“黑”,危害也更大。

  “居者有其屋”,是新一届政府施政之“人本”理念的题中之义。为此,各级政府相应采取了一些针对性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让需要住房的人买得起房子”,自然是各级政府出台各种房产政策、加强调控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这其实也是社会公平最起码的要求。往深层次看,“居者有其屋”更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站在这种高度来认识问题,就会发现楼市操盘“黑手”其社会危害之大。这就要求政府对此决不能等闲视之或一味姑息,必须有所作为;有关方面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填补法律法规漏洞。惩治股市黑庄可以根据《刑法》中的“操纵市场罪”论处。

  与此同时,最不能忽略的是,还应尽快研究出治本之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市场秩序进行重整,使之走向规范化。“政府对房地产价格实行成本加合理利润式的最高限价,监控开发商的成本”,不失为一种好办法。说到底,这其实并不是干预市场,而是真正为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开发商当然需要赚钱,但其利润必须被限定在合理范围内。可行的做法是,参照房价与居民收入比,让房地产商获取社会可以承受和容忍的利润。同时,辅以税收、金融杠杆,抑制过度房产需求,缓解供给短缺。正如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祥勇律师所说,“惟有多管齐下,居者有其屋才会越来越近。”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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