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2月17日电(记者龚瑜 周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将代替原先分别进行的毕业考和升学考,这是2月16日上海市教委负责人在介绍200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时透露的。据悉,建立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为此次改革的目标。
改革
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学校依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所作出的《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初中学校校长对本校优秀毕业生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等。
据介绍,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既是初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又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者方予以毕业。
同时,上海市初中学校“推优生”的比例将有所增加。改革方案指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20%(其中二分之一或以上面向外区县招生)。由此推算,今年上海平均每40名初中学生当中就可能产生一名“推优生”,“但是推优生能否升入理想高中,还将取决于学生和高中学校双向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