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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释惑
汽车消费中的外部伤害
2005年02月28日 00:21:03

兰纪平

  编辑同志:

  目前我国正大力发展汽车工业,国家鼓励轿车进入家庭,这会不会加剧环境的污染?那么,国家为什么又要实行这种鼓励政策呢?

  山西 李尔

  近些年来,汽车是我国社会中生产和消费的一大亮点。一方面,汽车的不断增加是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准正在提高的标志,体现着发展经济的目
的―――这对全社会是有利的;但另一方面,生产和消费汽车的数量越多,所排出的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就越大―――这对全社会又是有害的。现实中大量发生着这种类型的问题,经济学的术语称之为:生产和消费活动的“负外部性”,或称“外部伤害”。

  作为理性的经济人,现实中的企业和个人都在以各种方式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然而,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各种活动往往同时又会“附带的”影响着社会中其他的人,这就是外部性。凡一种行为会对其他人产生有利的影响或结果,称为“正外部性”。比如养蜜蜂、种果树和发明新技术都可以附带地产生蜂蜜、果实、美化环境和使其他人从新技术中受益的影响或结果。反之,凡一种行为会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或结果,则形成了“负外部性”。比如造纸工厂在生产时排放污水、有人在公共场合吸烟、有人有饲养宠物的爱好,又会附带地产生污水、不良气体和噪音而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在人们努力追求经济高速发展,提高消费水准的今天,应该如何鼓励正外部性,不断减少和消除负外部性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大课题。

  对此,一方面社会需要有针对性的公共政策。政府部门可运用适当的公共政策,改变企业和个人在生产与消费活动中的成本及收益,起到鼓励正外部性、制约负外部性的作用。例如,科技发明创造是具有正外部性意义的活动,政府可设立明确的补贴和奖励制度,还可通过建立专利保护制度,激励企业和个人从事科学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针对某些企业的生产造成严重的污染,某些工程上马将严重地破坏环境,政府环保部门要依法对其实施经济处罚或者否决工程上马,让这些企业和项目得不到预期的收益,并对可能出现的同一类行为产生遏制作用。

  另一方面,有些外部性问题可用道德规范和企业(个人)之间签订互利的合约来解决。例如,在社会上大力倡导爱护环境、节约资源、尊重他人、遵守公德,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可使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自觉地避免一些不良行为。企业之间的合作行为可在互利的市场机制推动下自发地形成。比方,一家钢铁厂和一家化肥厂签订协议,化肥厂购买钢铁厂排出的废物生产化肥,在两个工厂均受益的同时,该钢铁厂生产的负外部性得以消除。上述的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影响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产生鼓励正外部性遏制负外部性的结果,现代经济学称之为“外部性的内在化”。当然,由于涉及许多复杂因素,很多外部伤害问题迄今还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就汽车消费而言,由于汽车在行驶时会排出有害的气体,污染空气,增加人们患上多种疾病的可能性。所以,这一消费行为具有负外部性。但由于空气这类物品的权利界区是很难划定清楚的,因此,靠私人之间的经过讨价还价、再签订合约的市场调节方法并不能有效地遏制汽车消费时的不利影响。这就需要靠政府出面去设法减少汽车消费的外部伤害。在一些国家,政府部门通过制定严格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使达不到标准的车辆要么无法销售,要么报废;通过开征燃油税,让汽车的拥有者在享用汽车的同时,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以此制约人们买车的数量和开车上路的次数;并且实行一些补贴措施,鼓励降低汽车污染的新技术研究。此外,还有很多民间组织,在社会上宣讲环保、提倡更多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影响公众的汽车消费观念。这些做法对我国都具有启示作用。

  当前,我国由于市场容量巨大,还有很多地区的经济还不发达,加之汽车在整体经济发展中有着带动作用,所以,国内需要继续发展汽车工业;但是同时,汽车消费带来的负外部性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大城市里,有着数量庞大的公家车辆,存在着大量的公车私用现象。即路面上行驶着的许多公家车并非是在执行公务,而是拥有公车的官员及其亲朋们利用掌控公车的特权在做私事,在进行私人的汽车高消费。与私家车的消费行为相比,公车私用没有私人消费预算的约束,其使用者们可以不计成本代价地消费―――使用更多时间、占据更多的路面、消耗更多的汽油和其他资源,花的却是纳税人的钱。所以,就国内汽车消费中产生的污染环境、浪费能源和其他资源、交通拥堵、不良社会风气等对社会的外部伤害而言,公车私用行为显然负有更大的责任。因此,面临既要发展汽车工业使之增加社会的福利,又要制约汽车消费给社会带来的外部伤害的双重任务,我们的社会不但需要借鉴国际管理经验,还必须能够革除公车私用这类属于自身体制中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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