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电(高志海 记者万兴亚)涉嫌挪用资金10亿余元,合同诈骗1.65亿元,案发后仍有数亿元未归还的北京“商界能人”、北京福尼特家具城等十余家单位幕后老板刘付臣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2003年3月28日,北京二中院一审分别判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
易营业部原正、副总经理史新纪、晏宇庆因犯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被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据报道,此事在北京证券业引发不小震动,此案爆发后,为了救急,时任北京证券的大股东―――北京市财政局拿1亿多元来补救。时隔两年,这个大案真正的主角刘付臣才浮出水面,检方指控他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刘付臣,曾用名刘福臣、刘付辰,早年化名“刘平”下海经商,做房屋中介业务,后来进入北京福尼特家具城参与经营。1996年4月,刘付臣与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史新纪、晏宇庆相识。在刘付臣的一手操办下,小西天营业部与湖南某证券交易营业部签订了分销国债的《委托代理有价证券协议》。公诉方指控,此后的1年多时间里,刘付臣指使史、晏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吸收50余笔客户资金人民币3.57亿余元,购买国债面值人民币3.51亿余元,另外接受客户托管的国债面值人民币3600万元,均以国债回购方式拆入资金共计人民币4.34亿余元。这些资金除用于弥补1.98亿余元资金缺口之外,其余2.48亿余元资金继续划入刘付臣指定的账户由刘使用。经查明:刘付臣勾结史、晏二人挪用小西天营业部的资金,给该部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人民币3.64亿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刘付臣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大肆策划挪用国有控股公司企业资金不退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担保文件,大肆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
据了解,涉及金额如此之大在北京乃至全国都较少见,因涉及金额大、起数多,该案将进行两到三天时间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