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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干、肉脯和肉松抽检合格率76%
一些肉制品发现有禁用胭脂红
2005年04月04日 03:09:44

 

  综合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刘菊花 张泽伟 张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对肉干、肉脯和肉松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福建、青海等9省市48家企业的50种抽查产品中,抽样合格率为76%。

  主要质量问题一是部分产品微生物超标,企业生产场地脏
乱,工人卫生意识不强,使产品受到污染。二是部分产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三是个别肉松产品蛋白质含量不高,主要是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大利润,在生产中减少投料,以豆粉等代替肉。

  质量较好的5种产品是:上海海湾食品厂的“小辣椒”儿童肉松、靖江的“双鱼”金奖猪肉脯、广州食品企业集团皇上皇肉食制品厂的“金冠牌”炭烧猪肉脯、太仓肉松食品厂的“太仓牌”肉松、重庆金星厂的“老四川?金角”五香牛肉干。进入黑榜的4种产品是:福建省罗源县味中有食品45克袋装的沙嗲味牛肉丁、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靖江冷冻厂200克盒装的“雪梅”金奖猪肉脯、重庆朱大哥食品160克装的七香牛肉干、石狮市万里香食品20克袋装的“回味”猪肉脯。

  国家质检总局还对北京、河北、天津、江苏等地的熏煮火腿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抽样合格率为60%。据悉,本次的抽样合格率较低,是因为抽查了一些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而一些质量较好的大、中型企业没有抽查。

  抽查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一是着色剂超标,二是淀粉添加过量,三是标签标注问题较多,四是不按标准添加防腐剂。本次抽查发现有10种产品山梨酸钾超标,有两种产品检出了苯甲酸。

  检查人员解释说,国家对食品添加剂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剂量规定。肉制品加工中可以添加防腐剂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但是苯甲酸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着色剂是使食品着色和改善色泽的物质,我国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允许使用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靛蓝等几种着色剂,但对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都有严格规定。在类似熏煮火腿这样的肉制品里不容许使用胭脂红。

  进入红榜的5种产品是:江苏雨润食品厂的烟熏火腿、成都希望食品厂的“美好”烟熏火腿、武汉飘飘食品厂的青岛圆火腿、亚太食品厂(广东)的“万威客”金门火腿、上海荷美尔食品厂的蒜香火腿。

  进入黑榜的4种产品是: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鑫强食品厂的“鑫强”猪肉纯肉火腿、武汉源香食品厂的“源之香”三文治火腿、天津市荣亿达食品厂的“荣发”纯肉火腿、天津市西青区江海肉类食品厂的精肉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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