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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结算“四舍五入”是否违法
2005年04月05日 04:08:48

何向东 记者 潘志贤

  本报郑州4月4日电

  超市结账实行“四舍五入”,零头几分钱被超市公然拿走,河南平顶山的孙健先生无意中发现了这一秘密,愤而将平顶山市的鹰城百姓量贩超市告上法庭。3月31日,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今年2月15日,孙先生在鹰城百姓量贩超市购买了价值22.65元的商品,但收银员
却收了孙先生22.70元。孙先生发现问题后到服务台反映,却被告知,超市实行的是零钞“四舍五入”收费,超过5分不足1角的按1角收取。为了验证鹰城百姓量贩超市是否存在零钞“四舍五入”收费,3月8日,孙先生再次来到该超市,购买了一些商品,结果再次被“四舍五入”。

  孙先生认为,5分钱虽少,但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3月9日下午,孙先生一纸诉状将鹰城百姓量贩超市告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的损失0.12元;2、向原告赔礼道歉;3、重新设置其计重及收款系统;4、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一角二分钱算不了什么,关键是讨个说法。”孙先生解释说,他想通过诉讼,使超市做到诚信待客,也能使老百姓今后能够明明白白消费。

  法庭上,鹰城百姓量贩超市认同孙先生的起诉所述事实,但答辩称:量贩在散装食品经营中,计价核定到分给超市和顾客带来许多不便,因此采用了“四舍五入”保留到角的结算办法。根据超市两个月的营业情况来看,共“舍”了294元,入了289.6元,两者大体上平衡。他们表示,现已对计费系统进行调整测试,将来准备据实收费,将收费保留至分。在这项工作完成之前,超市已经在明显的位置打出了告示,对消费者告之目前超市采用的是“四舍五入”至角的收费方式。

  由于双方都同意调解,鹰城百姓量贩超市向孙先生当庭道了歉,还支付了孙先生0.12元,并承担了诉讼费用。

  律师评点:

  “超市实行“四舍五入”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景雪律师对记者说。

  景雪认为,超市对零钞进行“四舍五入”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法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单位为角、分。超市的做法,实质上是限制了人民币的市场流通。

  景雪说,此外,超市此举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表面看来,超市“四舍”的和“五入”的扯平了,但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一是44%的负担几率小于56%的提入几率,超市赢多亏少;二是等于让一部分消费者出钱弥补了另一部分消费者的损失,而消费者之间并没有这种义务,超市也无此权利。

  景律师还特别提出,超市擅自采取对零钞“四舍五入”的做法,是一种单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多收消费者的钱款应当属于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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