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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一家向国家索赔628万元
律师希望此案能促动《国家赔偿法》精神赔偿内容的修改
2005年05月12日 01:55:51

 

  本报武汉5月11日电(记者甘丽华)佘祥林代理律师周峰向本报记者证实,佘祥林今天正式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赔偿金额高达437万元。佘祥林大哥佘锁林、作良心证明的天门市台岭镇村民倪新海、聂麦清、佘祥林母亲等4人也向京山县公安局提出总计191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周峰
律师表示,精神损害赔偿是佘祥林赔偿案的焦点,他已就此向荆门市中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他说,佘祥林和其他相关人员应该得到上述各项赔偿,这符合我国法律发展的方向。通过他们得到赔偿,也可促进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尤其是关于精神赔偿方面内容的修改。作为律师,他会尽心尽力为佘祥林和相关人员争取到每一项赔偿。他希望司法机关在审理过程中秉持先进的理念,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司法发展的大趋势,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

  目前,荆门市中院和京山县公安局都已接受了相关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是否立案的决定可能在7天后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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