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制度发生重大变革时
历史上,国家行政区划层级和结构的变革(如从分封制转向郡县制,从州县制转向行省制,以及郡、州、军、路、府、道等行政单位的兴废)都曾造成大量地名更改。
与行政区划名称直接相关的新规定发布时
1914年,当时的国民政府作出了县名不得重复的规定。一声令下,山西、江苏、浙江、四川的4个“太平县”纷纷更名,只有安徽太平县(现黄山市黄山区)保留了原名。
国家出台与行政区划名称有关的新政策时
20世纪30年代前后,为提倡民族平等,一些带有歧视少数民族性质的地名曾被成批更改。例如,甘肃省镇番县改名为民勤县、抚彝县改名为临泽县、平番县改名为永登县,陕西省宁羌县改名为宁强县等。
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汉语地名则被直接改为少数民族语言地名。例如,内蒙古绥远市更名为呼和浩特市(蒙古语:青色的城市),新疆迪化市更名为乌鲁木齐市(维吾尔语:美丽的牧场)。
进行汉字简化、标准化改革时
汉字简化、标准化改革后,一些地名根据改字不改发音的原则作了调整。例如重庆的“鬼城”酆都县改为丰都县,新疆和阗县改为和田县,陕西盩厔县改为周至县。
(实习生程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