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9日电(记者吴珊)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5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农民夫妻,由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身故。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潘贵玉表示,2005年中央财政将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安排2亿元用于扩大试点工作。国家试点范围扩大到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内蒙古、广西、贵州、陕西、宁夏、新疆、四川、重庆、云南、甘肃、青海、辽宁、福建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绝大部分地区;西藏自治区的12个县、山东省的22个市(县)也进入国家试点范围。东部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直辖市)自筹资金开展试点。由此,今年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奖励扶助人群将增加到93万人,加上东部自行试点地区,奖励扶助制度覆盖的受益人群在135万以上。
“明年奖励扶助制度将在全国统一推开,而且至少要执行二三十年。”潘贵玉说,“它在我国大部分农村还未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情况下,探索了解决‘三农’问题、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