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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产品鉴定谁说了算?
2005年06月30日 03:44:25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张文章 本报记者 陈强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害,而厂家一口则咬定发生爆炸的是假冒产品。谁是谁非,却没有第三方权威机构给个公正的说法。最近,发生在“中国名牌”企业―――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一起真假电池鉴定风波,折射出相关行业标准的缺位。

  去年9月16日,福建省南平市周某13岁的小孩将复读机中的南孚电
池取出时,电池突然爆炸,电池液体溅入孩子双眼。受害者为此进行了眼角膜移植手术。

  事故发生后,周某首先来到南平市中心检验所试图进行产品质量鉴定,但该所没有此类鉴定设备。同在当地的南孚公司声称厂方有能力鉴定真伪,并派人到周某家中取走了一粒爆炸的电池和另一粒完好的电池。该公司出具的“异常样品分析报告”认为,已爆的一粒电池没有生产日期和生产代码,而未爆的一粒电池没有防爆沟且色彩异常,所以周某使用的均系假冒南孚电池。

  周某对南孚公司的鉴定结论不予认可,怀疑该公司“偷梁换柱”,双方因此僵持不下。前不久,在当地有关方面的干预下,南孚公司(甲方)和周某(乙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这份协议称,“由于种种原因,电池是否是甲方的产品无法认定,甲方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给乙方补偿”。此后,南孚公司付给周某16万元的“补偿金”。

  尽管电池爆炸事件因南孚公司付出巨资而画上句号,但电池真假鉴定的法律问题却浮出水面,引发各界关注。

  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指出,关于电池真假以及爆炸后质量的鉴定,需要一个独立的机构来承担,不能光依据厂家的判断。南孚公司有关人士也承认,电池真假由企业自己鉴定的确不合适,但又很无奈,“因为各厂家生产的电池都有自己的特点,是真是假只有自己才知道”。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鉴定中心主任林杰忠提出,客观上说电池真假鉴定只能由企业自己承担,但也不是说第三方不能鉴定。只要企业提供真货样品及相关技术参数,就可以通过比较来鉴别真假。如果受设备条件约束,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检验部门鉴定人员带事故电池到厂家进行检测。但检测费用很高,一般是受检商品价格的千倍以上,光检测费就可能吓退消费者。

  据了解,今年9月起实施的《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例》规定:“商品与服务质量难以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该商品和服务无质量问题的证据,经营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法规要求让厂家自己举证,可以促使电池厂家及相关行业协会积极促成电池真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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