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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本不透明 物业收费无法定
北京市物业收费听证会难争高下
2005年07月06日 01:51:19

本报记者 刘世昕

  在今天北京市发改委
举办的物业收费听证会上,普通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物业费0.9元的标准究竟是高是低,成了物业公司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辩论的焦点。激辩物业费收多少合适的背后,是物业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与业主需求之间差距的矛盾。

  北京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听证会听证的主题是即将出台的《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两项内容。

  今天听证代表讨论的《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把物业服务收费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市场定价的物业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由政府主管部门发布,今天听证的主要内容就是政府指导价是否被消费者和物业公司双方接受。

  今天听证的北京市政府定价的物业费具体为,普通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9元,经济适用房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23名听证代表有物业经营公司代表7人,消费者代表11人。

  物业公司:政府定价太低,影响服务质量

  7名物业公司的代表几乎都有一个相同的观点,普通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9元的政府定价太低,有可能影响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公司的徐北风说得更直接,“物业公司收每平方米2元的物业费也能干,收1元也能干,甚至0.9元也没问题,可收费不同,提供的物业服务也不同。就看业主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服务。”

  不少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说,他们做过一个调查,目前物业行业人员的平均月工资1200元左右。这个收入水平低于北京市的平均收入,由此可能会导致的问题是,北京市物业公司员工将趋于民工化。

  徐北风说,北京市的水费已经从1997年的1.1元涨到了3.7元,可普通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9元的物业费水平却依然和1997年物业费水平相当。

  北京银达物业公司的狄尚志说,物业公司不仅要给员工发工资,还要上保险、福利,每个月的人力成本实际上在2100元,而且这些年电费、水费都大幅度上调,一年下来物业公司几乎没什么利润。

  一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甚至说,如果物业费还是低水平运行,那么物业公司要不就违背劳动法,延长保洁员或保安员的工作时间,要不就降低服务质量,比如原来是24小时保安巡逻,现在就没有了。

  消费者:0.9元的服务未必比0.38元的好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丘宝昌律师则对物业公司物业费过低影响服务质量的说法提出质疑。丘律师说,物业公司对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有什么不同?如果两者不存在差异,为什么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0.55元就够了,而普通住宅收0.9元还不够?

  北京市郊区代表房山区的李志远老人也不同意收费高低决定服务质量好坏的说法。他说,他所在的小区的物业费才0.38元,但物业公司服务的水平也不差。由于住户和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该小区还评上了环境优美示范小区,而且物业公司提供给住户的报表说明公司还是盈利的。

  业主认为,物业费还是高了,尤其对于郊区和低收入群体来说,政府还应适当降低收费标准,那么物业费究竟该怎样算?

  物业服务成本不透明

  《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办法还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但实际上物业公司的收支并不透明。消费者代表刘俐说,虽然政府在公布政府指导价之前调查了一些物业公司的成本,但物业运行成本都是由物业公司自行填写,其真实性令人怀疑。还有一些小区同时存在几个不同的收费标准。例如远洋天地小区,就存在一期、二期、三期,每一期的物业收费标准都不相同,这样的物业运行成本如何计算?

  不少代表还提出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要清晰、量化,便于物业管理企业操作,便于业主监督。

  刘俐还提出,政府制定的规则虽然提出应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但是却没有提出任何可实施的方案,容易使此项工作流于形式。以北京某小区为例,小区的多名业主曾经以12358举报电话、上网、邮件、传真的多种方式向市发改委和小区办投诉物业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但是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建议是否可以参照交通协管员、物价监督员等,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公司中设立一个由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监督员,监督物业公司的具体运作?

  本报北京7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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