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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生做家教需持证上岗
2005年07月22日 00:58:25

 

  本报讯(记者迟洪江)大学生做家教担惊受怕,请家教的担心“老师”误人子弟。为改变这一状况,沈阳市有关单位规定,家教服务统一管理,学生持证上岗,雇主登记身份证等基本信息。

  7月19日,共青团沈阳市委、市教委等12家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沈阳市大学生家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沈阳高
校学生家教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高校大学生家教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学生家教,未经中心许可,校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介绍、招录在校大学生参加家教服务。

  《办法》规定,大学生家教服务中心负责培训并颁发《家教培训合格证书》,学生家教必须获得中心的批准、派遣。从教者不得在家教对象家中食宿,不得向家教对象索要礼品和额外报酬。

  为保障家教双方的利益,沈阳市物价局将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家教服务收费以每小时计算,每年9月份公布一次。因路途远或交通不便,由聘教家庭(或家长)给予大学生适当的补贴。大学生个人不得改变收费标准。

  《办法》规定,雇主在向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社区证明)等有效证件,不得诱导从事家教的高校学生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要求从事家教的高校学生从事家教服务以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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