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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经济总量中占22%
新型集体经济是制度创新
2005年09月21日 02:11:39

 

  本报北京9月20日电(记者王磊)今天,“中国集体经济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这是近几年来首次对集体经济发展进行的最高级别研讨会。

  事实上,即便在全国经济总量中占有22%的份额,但在公众的视野里,集体经济仍像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在本次论坛上发言的吉林省省委副书记林炎志认
为,集体经济就是“劳动者拥有控制权的经济形式”。他说,不论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企业职工都对企业拥有控制权,并且在利益或经营者选择等重大问题上有“一票否决权”,这就划清了集体经济与私有经济的边界,保证了职工是企业主人的法律地位。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说,“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应当包括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协调发展,如果只热衷于非公有制经济,忽视公有制经济,社会难以和谐,甚至还会危及稳定。”

  他说,新型集体经济是“民有、民营、民享”的公有制经济。它实行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劳动者在取得工资性收入同时,还可以取得劳动分红、股金分红等收益。“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集体资本控股或劳动群众有控制权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长期从事集体经济研究的国务院研究室原局长郭振英说,“在上海,新型集体经济已经与国有、私营、外资一起,并称为四大经济支柱。”

  他指出,新型集体经济出现了以下几种实现形式:新型的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经济组织中的集体经济成分、相互参股的联合经济组织等。这些形式都做到了产权明晰,并确立了职工个人财产所有权,拓展了集体经济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我国通信设备产业的“老大”深圳华为公司,实行“人人持股”制度,两万人的企业1.9万人持有股份,管理层仅仅持有不到6%,这就是一种“资产形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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