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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
“要让工人明白自己的力量!”
2005年10月12日 00:04:03

本报记者 包丽敏

  9月下旬,广东20家“血汗工厂”被集体“曝光”。它们的劣迹由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之于众:万恒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在2005年3月的一个月内,迫使116名工人人均超时工作123.44小时;佛山市南海尚亿鞋业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高达480万元;珠海市拱北新时代保健按摩中心违规收取押金,非法扣押证件,引发
员工罢工、集体上访;嘉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非法招用多名童工……

  与此同时,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自10月1日起,劳动部门将随时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及其违法行为,公告于社会。不仅公之于各类媒体,还将张贴在当地的招工场所,以告示打工者。“这是政府的一种姿态。”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刘开明博士说。

  这种姿态面对的是这样的现实:强大的资本与弱势的劳工之间的不对等。有数据显示,广东省92%以上的受调查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加班,其中近7成企业每周加班超过10小时。尽管国家劳动部门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至60%,但目前在珠三角城市,这一比例只能达到20%至30%。

  在这块劳动力密集的“世界工厂”,机器正在“吃人”。

  1999年一份内参显示,深圳劳动条件恶劣的工厂里,“每年有一万只手臂被机器吞噬”。6年之后,本报记者在广东省看到了手外科的发达,劳工NGO(非政府机构)“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负责人估算,在珠三角企业,每年发生断指事故的个案至少有3万宗,被机器切断的手指头超过4万只。

  劳资矛盾已经在引发社会问题。国务院发改委研究所一份研究报告引用2003年8月的一份资料称,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30%~40%的速度增长,2002年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是1995年的5.6倍,涉及的劳动者也增加了5倍。群体性突发事件急剧增多,且规模也越来越大,具体表现为罢工。

  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省政府的这一“姿态”获得了各界的赞赏。有媒体评论称,“血汗工厂的存在是对劳动权利的最大侵犯,制止这种最大侵犯,是一个服务型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

  然而对于这一举措所能达到的实际效果,有学者表示担忧。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刘培峰博士认为,政府当然应该制定劳工标准,加大监察力度,但政府在劳工问题上是不在场的,对劳工的保护和维权都是事后的,解决劳工问题,还需要在场的组织,即工会或其他劳工组织。“在一定的引导下,工人自己组织起来,有序参与,是非常必要的。”刘培峰说,“因为他们是利益主体,要让工人有自己的利益组织。”

  但是刘培峰也指出,工会这个“官方的群众组织”,目前还未能发挥它“集体谈判”和“权利维护”的应有功能。

  2003年出版的《中国私营经济年鉴》中,一份全国范围内进行的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某种程度上验证了刘培峰的判断:已建工会和未建工会的企业工人待遇差别并不明显。

  非政府组织开始活跃。1998年,国内第一个劳工NGO“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成立,一度被舆论视为“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符号―――劳工自救的开始”。

  2002年以后,珠三角地区类似专为外来工维权的NGO组织已达十多个,主要致力于为珠三角数千万民工处理欠薪、工伤等劳资纠纷。

  刘开明称,作为活跃于这一地区的非政府组织之一,他主持的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已有20万直接或间接的受益工人,但“跟数以千万计的外来工人数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刘开明说,“我们这些NGO的力量还是太小。”

  这家研究所在多家企业进行“工人委员会”的实验,完全由工人提名选举成立,探索一个劳资双方平等对话的机制。

  尽管“这不是独立工会,只是工厂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但刘开明强调说,“我们要把他们培训成现代工人,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力量,并懂得如何运用这种力量。告诉他们,他们不是个体的农民,而是工人阶级!”

  对于广东省政府的“曝光”举措,刘开明并不乐观:“这是一个体制性问题,关键是要让工人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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