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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实篇
“站着的秦桧”为何成短命鬼
2005年11月01日 02:59:21

陈鲁民

  关于秦桧的“姿势”,也就是让他跪着或站着,近期成了个别媒体炒作的一个话题。一些不分清红皂白的错误言论,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思想混乱,站在对历史、对后代负责任的角度,是值得我们对这类炒作好好反省一下的时候了。

  某艺术家为秦桧夫妇塑造的站像,在上海一家艺术馆展出,作品名称叫做《跪了492年,
我们想站起来喘口气了》。作者说:“为秦桧夫妇塑站像不是为他平反,而是为了呼吁现代社会要重视人权和女权,因为秦桧夫妇的跪像是过去人权和女权被侵犯被压迫的最好表现。”消息见报后,引起人们议论纷纷。

  说实话,跪在杭州西湖岳庙前的秦桧,几百年来,虽然让老百姓拍手称快,但也一直使极少数国人感到不舒服,每每想起便如芒刺在背。所以,历史上曾有人几次毁掉或搬走秦桧的跪像,近者如汪伪政权时,汉奸们就有过类似动议,但害怕激起民愤,弄巧成拙,最后作罢。像今天的现代艺术家这样让秦桧昂然“站起来”的举动,还是前所未有的,多少也算是个“创意”。

  作者的创作意图听来很“高尚”,说是在呼吁尊重人权。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讲人权,就不能脱离特定的历史背景去空谈。

  如果以《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为标志,普遍地谈人权,也只有不到60年的历史。那么,用现代人权观念来套800多年前的南宋历史人物,显然很荒唐。倘若一定要这样去臧否历史人物,那么,秦桧才是最大的人权摧残者,而岳飞则是最大的人权受害者,岳飞不仅被剥夺了工作权、发展权、发言权,甚至还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生存权。

  岳飞被秦桧陷害入狱是侵犯人权,遭受刑讯逼供是侵犯人权,惨遭杀害更是侵犯人权;而反观秦桧,他不但享有充分的“人权”,而且分享部分“皇权”,权倾朝野,风光得很。想不到,乾坤颠倒,是非混淆,在今天的某些艺术家眼里,秦桧反倒成了人权受害者了。

  当然,无论是岳庙前秦桧的跪姿塑像,还是展览馆里秦桧的站姿塑像,都是艺术家创作的艺术作品,区别在于:一个代表了人民群众的爱憎意愿,一个是自己的异想天开。也正因为民心向背是艺术品生命力的关键,所以,跪着的秦桧已有492年历史,而且还要继续跪下去;而站着的秦桧仅有几天的时间,就在一片唾骂声中,被作者自己灰溜溜地给收回去了。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展览馆里“站着的秦桧”成了昙花一现的短命鬼,如果还有人再问一句:跪在杭州西湖岳庙前的秦桧何时能站起来?依我管见,倘若真有古人说的“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的那一天,秦桧或许会“站起来”,否则,怕是没门。而同情秦桧跪姿的“好心人”,不妨想想风波亭里那个精忠报国,却受尽酷刑、绝望地大叫着“天日昭昭,天日昭昭”、被残忍杀害的岳飞将军。

  历史已成定论,忠奸黑白无法改变,艺术却尽可随意“创新”,只要有人欣赏,但不能以“艺术自由”为名歪曲历史事实、扰乱公众思想,更不必牵强附会地和人权扯在一起。如果说让秦桧跪着就是侵犯人权,那么当时严刑拷打并杀害岳飞,又何尝不是侵犯人权,艺术家何以对秦桧情有独钟,对岳飞耿耿于怀?所以,历史归历史,艺术归艺术,西湖岳庙坐着的岳飞和跪着的秦桧,都各安其位吧,请不要骚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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