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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研报告显示:歧视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首因
四项措施确保农民工有钱过“双节”
2005年11月29日 04:43:50

本报记者 刘声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今天提供给本报的最新调研报告显示:国家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高度重视,在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解决的情况下,拖欠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前清后欠现象仍较普遍。

  调研显示,北京市建筑业去年有70万进京施工的农民工队伍,被拖欠的工资总额高达30亿元,人均被拖欠4000多元。深圳多数工厂的农民工每月工作26天以上,每天平均工时在11小时左右,均超出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全国范围内,在可拿加班工资的农民工中,从未拿过的占54%,有时拿过的只占20%;农民工中,76%的人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过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待遇。

  变相克扣和拖欠工资现象严重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专家近日完成的《农民工工资和劳动保护问题》的调研报告显示:一些行业存在比较严重的变相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少数企业欠薪逃匿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多数农民工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工资却不能正常足额领取;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普遍偏低。

  报告还显示,一些企业每月扣留员工20%~30%的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要求工作满3年且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否则全部扣除。实际上,多数农民工都拿不到“抵押金”,企业主会想尽办法迫使他们“主动”提前离厂。一些实行计件工资的单位,通过提高定额标准,或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更为严重的是,在东南沿海个别地区的部分私营企业,企业主将农民工工资据为己有并携款潜逃的问题比较突出。

  调研报告指出,从1980年到2004年,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由人均762元增加到2004年的16024元。但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长,大多数农民工在低端劳动力市场就业,导致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较低。以广东省为例,与珠江三角洲年均20%多的GDP增速相比,农民工的工资近十几年来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最近12年来,珠江三角洲外来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仅增长了68元,农民工月平均工资绝大多数在600元左右。

  歧视成为拖欠工资首因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规模约为1.2亿人,其中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约为6000万人。针对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原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专家分析认为,歧视农民工是造成工资拖欠问题的首要原因。

  调研显示,在某些政府管理机关,个别领导者和工作人员无视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错误地强调给农民工平等待遇会加重城市管理成本和难度,错误地认为政府治理企业欠薪,敦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和地方财政收入等。在一些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思想深处,存在着农民工不应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权益和待遇的意识,少数非公企业经营者、私营企业主甚至将其当成随意盘剥的对象。

  其次,部分用人单位有法不依,劳动用工管理混乱。目前,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占12.5%。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立法层次较低,也是重要原因。同时,在现行法规政策中还存在限制农民工的歧视性条款,有待清理。

  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目前,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了50%至1倍的赔偿金,对企业主拖欠、克扣工资后逃匿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硬的处罚措施等。

  四项措施保障农民工拿到工资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召开的“做好‘两节’期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华福周副部长要求各地劳动部门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基本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在明年春节前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保持社会稳定。

  华福周说,全国劳动部门将采取四方面措施,努力保障“两节”期间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扩大检查覆盖面,严厉打击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

  同时,各地将充分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作用,及时支付或垫付进城务工人员被拖欠的工资。对恶意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要降低信用等级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以惩戒违法企业。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还将建立处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处理。对生活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免交仲裁费预收款;对于败诉的进城务工人员,酌情减免仲裁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免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仲裁费用。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拖欠工资案件6.9万件,为394万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2.4亿元。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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