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具尸体前后经DNA检验为同一个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发生的这起“一命两尸”案(本报8月13日曾报道),近日有了最终结果: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承认存在工作失误,并向受害人家属致歉。
2004年7月14日,巴州所辖库尔勒市市民雷红向该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弟弟雷香国于7月13日下午17时外出办事
后失踪。7月24日,公安民警在该市哈拉玉宫乡一水渠发现一无名男尸,经检验鉴定系溺水死亡。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结合雷香国父亲雷伍富的辨认结果以及乌市公安局刑科所的鉴定结论,认为此男尸系雷香国。 同年9月19日,杀害雷香国的犯罪嫌疑人苗斌、苗苗、周晓庆、石燕被抓获。根据犯罪嫌疑人交待,警方在另一处找到了真正的雷香国的尸体,并经DNA鉴定予以确认,并最终认定,先前发现的那具溺水而亡的尸体并非雷香国。
雷香国被杀一案虽然告破,杀害雷香国的犯罪分子也依法受到严惩,但受害人亲属心中仍有一个解不开的疙瘩:为什么会出现一命两尸?同是DNA鉴定,为何会有两种结果?为此,自治区公安厅、巴州公安局几次派人调查,针对雷家质疑DNA鉴定的真实性等其他问题,反复进行了核查。
11月3日上午,新疆巴州公安局就案件的侦办过程及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听证会,并听取了雷香国亲属的诉求。听证会上,巴州公安局纪委书记叶云代表巴州公安局和库尔勒市公安局,向雷香国的家人表示道歉;库尔勒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宏顺也两次代表库尔勒市公安局,向雷家当面致歉。雷家认为库尔勒市公安局部分民警“行政不作为、渎职”,要求严肃处理并进行经济补偿。
在信访听证会上,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崔国兴表示,雷香国案中的DNA鉴定,其取样、送检、检验等过程均属合法。他介绍说,DNA鉴定目前在我国还没有衡量标准,检验人员也缺乏相关的知识。这种情况下,沿用国际标准来判断结果,可以认为亲权概率达到99.95%以上的,两者之间才可以确定有亲子关系。雷香国案中“99%的亲权概率”,只能认为两者之间极有可能是亲子关系。
库尔勒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宏顺说:“雷香国案的失误,就在于民警办案素质不高,缺少对高科技知识的认识,对DNA的鉴定结果缺乏科学的理解。”公安局表示,将负担雷香国尸体的存放费用,并对雷香国案中存在失误的部分领导和民警,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扣发岗位津贴、书面检查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