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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故凸显环境监管尴尬
各地急调专家设备支援松花江
2005年12月14日 04:21:16

本报记者 刘世昕

 
松花江30个监测断面设备告急,国家环保总局紧急调拨

  一个星期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器分析室主任严永路和他的4位同事生平第一次来到已是冰天雪地的佳木斯市桦川县,这个在中国地图上只是一个小点的城市,今天正在被环保部门严密关注。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上午通报说,最新监测表明,松花江污染带即将移出佳木斯断面,佳木斯之后污染带就会到桦川断面。因为桦川县既没有能够检测分析硝基苯的专业设施―――气相色谱仪等设备,也没有能做分析试验的专业人员,所以一个星期前国家环保总局紧急从各地环保部门调集一批专业人员和设备,支援这个污染带即将通过的地方。

  12月6日,严永路和他的4位同事辗转一天,到达桦川县环保局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一点。虽然对当地的设备条件不足有了充分的估计,但严永路没想到的是,整个桦川县环保局居然连一台电脑都找不到,更别说那些专业的分析仪器。

  佳木斯市环保局局长葛凤岭说,整个佳木斯地区只有一台能检测硝基苯的气相色谱仪,还是1986年购置的,现在早已经老化不能用了。监测设备配备不足,尤其是应急监测设备的缺乏,确实是基层环保部门的心头之痛。

  葛凤岭说,这次要不是国家环保总局紧急从河北、上海、沈阳、杭州、重庆等地调来技术人员和监测设备,水质监测的数据就成了大问题。而这个数据,将是政府部门作出各项决策的关键依据。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在自事故发生地吉林石化东10号线入江口至黑龙江省抚远县共布设了30个水质监测断面,严密监控污染带的迁移和污染物的降解情况。除了佳木斯的几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他断面也都有国家环保总局从各地调集的监测人员和设备。

  说起基层环保监测手段落后,葛凤岭这位今年年初才到环保部门工作的基层环保局长略显激动。他说,国家对不同级别的环保监测站配备怎样的设备都是有规定的,但是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越是到了基层环保部门,设备就越是捉襟见肘。

  “佳木斯各级环保部门的监测站离基本配置都还差得远呢,更别说应急设备了。”葛凤岭说。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在最近一次会议上向各级环保部门提出,不仅要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还要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

  不仅设备,在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工作,经费也是紧紧巴巴。佳木斯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佳建在环保部门已经工作20多年。他说,他们的经费也就是刚够发工资,要想走出去和同行交流经验是根本没有经费的。最近10多年,他除了今年去北京参加过一个局长培训班外,基本没有外出交流的机会。

  基层环保部门经费紧张,在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资金得不到保障,肯定会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常常反映的是,因为专项经费不足,致使大量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为资金得不到保障,基层环保部门自身能力的建设受到影响。

  发达国家百年环境问题在我国20年内集中爆发,环保部门执法遭遇尴尬

  最近一个曾被专家反复提到的观点是,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年时间里集中出现。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环境突发事故与隐患增多的局面。

  而实际上作为我国和污染物之间“抗争”的前线部门,环保系统除了面临上述监测能力建设薄弱,资金不足的困难外,背后还有一连串环保部门不得不面对的法律、标准、政策缺憾所带来的尴尬。

  尴尬一:企业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

  令一位环保高官一直记忆犹新和心痛的事件是: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到一家发电厂检查,这家发电厂的负责人当场甩出120万元,并拒绝环保人员的检查。

  这家企业的负责人说,法律规定,环保部门例行检查一个月只能一次,而且每次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扔给环保部门120万元,就把企业一年有可能因超标排污被罚款的钱一并交清了,环保局以后也不用来了。

  这位在环保部门干了20多年的官员说,这家企业的负责人这样做,就是因为法律对环境违法处理的力度太小,企业的守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成本。比如说这家电厂,很可能治理污染的成本会远远高于它因超标排污交的罚款。基层环保部门也一直在呼吁,要让违法成本大大高于守法成本,让违法企业买不起单。

  违法成本低最典型的例子是去年发生在沱江的污染事故。事故带来的损失是两亿元,但环保部门对企业最高的处罚额度才100万元。

  尴尬二:环保部门除了罚款没有太硬的手段

  环保系统的官员说,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一直都要求环保部门要敢于和那些明目张胆违法的企业硬碰硬,但事实上,环保部门除了罚款没有太硬的手段。

  虽然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向违法企业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但法律也规定,要下这个通知书,环保部门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往往一些污染大户也是地方的支柱产业,地方政府是舍不得把企业停下来的。

  尽管环保部门很多力气花在对污染企业的监督,但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就像是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在一些地区往往是污染的旧账还没清算完,又添了新的。

  尴尬三:与GDP相比,环保指标还是软指标

  相关法律里写道,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可法律并没有说,如果地方环境质量恶化,地方行政长官该负怎样的责任。于是就有了地方长官只看GDP,不看环境指标的现象。

  就在前年,中部某省的一个县居然还发生过这样荒唐的事,因为一个县环保局坚决不同意政府引进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最后县政府竟能下文件撤销了环保局。

  环保总局的一位官员介绍说,一些地方甚至以政府名义出台“土政策”、“土规定”,明文限制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明目张胆保护违法行为,给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设置障碍,导致不少“特殊”企业长期游离于环境监管之外。

  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一些基层环保部门的主要领导人要么“顶得住的站不住”,要么“站得住的顶不住”。所谓顶得住,是指一些环保部门领导能顶住外界压力公正执法,而站不住则是,这样的领导往往干不了多久。

  据介绍,由于地方保护、监管体制不顺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环境执法的老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企业暴力抗法的事件。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国发生4000多起执法受阻事件,120多次暴力抗法事件。山东济南发生群殴环境执法人员至其脑震荡、江苏无锡发生环境执法人员被殴打成耳内淤血、陕西西安环境执法人员遭到建筑工地人员群殴等严重事件。

  本报佳木斯12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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