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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访谈
权力还可以这样用
2006年01月06日 00:18:54

本报记者 李雪红

  在南京军区联勤部某分部采访,记者在一次次被感动的同时,也在心里发问:这是一群怎样的人?他们在做这些被一些人看作“不合潮流”的事时,就那么坦然、无畏吗?现实、人情、升迁等现实问题,对他们就没有一点影响?为了解开这些疑问,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的想法,记者对他们中的几位进行了独家访谈。

 
记者:徐部长,你们上任后,制定了财务公开、用人公开、采购公开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什么事都得集体研究决定,要听取群众意见,这实际上缩小或者说是束缚了作为主官的权力。许多人不理解,做官都希望扩张自己的权力,你们为什么要在用权上自我设限呢?

  徐志平(南京军区联勤部某分部部长,大校):任何一个层级的权力都具有有限性,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级领导者的权力原本应该是有限的,只不过因为个人觉悟、社会风气、运行机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一些权力被人为的、有意无意的扩张了、搞乱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权力还原归位,返本归根。

  我们在用权问题上自我设限,主要基于三点思考:第一,是想把权力用好。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自我设限,防止把权用过、用错。出于公心、出于真心、出于小心,是我们自我设限的本和源。

  第二,是想把难题解好。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而最难监督的权力是主官的权力。所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使自己不能独断专行、不能暗箱操作、不能为所欲为的规章制度,以达到一种境界:既有权又无权。即自己能在一定限度内有效行使应有权力,而所行使的权力都在法规制度、集体意志、群众监督之下,又没有任何超越以上三者的权力。

  第三,是想把下级带好。权力具有层级性,仅仅限制了我们自己的权力,而不能有效地限制下级主官的权力,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也是搞不好的。我们经历过这样的教训,新班子上任伊始,个别单位的主官扩张自己的权力,不仅造成决策失误、腐败现象滋生,而且还因为争权夺利严重影响了班子的团结。因此,我们下决心首先从自己限起,用行为力量影响和带动下级主官,取得了较好成效。

  记者:田主任,您在分部当了5年政委。这些年来实行限制主官权力的制度后,您有没有“自捆手脚”的感觉?

  田金生(南京军区联勤部政治部主任、联勤某分部原政委,大校):没有!相反倒可以坦坦然然、从从容容干事业。

  制定这些制度规定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有些单位在用人用权、经费管理、工程建设或者物资采购上,不通过一定程序,不公开不透明,搞个人说了算,那样做才真的是捆住手脚。

  我们推出这些看似“捆住”手脚的制度规定,实际上不是捆住了自己的手脚,而是捆住了违规违纪、以权谋私的手脚。

  记者:经政委,您虽然任政委的时间不长,但一直在分部工作。因为这些制度都特别强调集体领导,您觉得会不会出现“一条好的措施因表决时没能得到大多数而无法实施”的现象呢?

  经盛志(南京军区联勤部某分部政委,大校):几年来,我们没有发现这种现象。有时会遇到一时统一不了思想的情况,一般通过深入思考,反复酝酿,最后都能形成共识。我们也出现过少数人意见保留,党委会记录明确记载的特殊情况。

  一般来说,多数人的意见往往比较正确,这是由多数人实践的广度和认识的深度决定的,这也是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实践依据。但在有些情况下,多数人的认识有时也会发生与客观实际相脱离的情形,真理也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个时候,就不能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来处理。在分部班子内部,善于听取少数人的意见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

  我的体会是,只要以政策制度为依据,以民主集中制为保证,以分部建设发展为前提,就没有沟通不了的问题,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

  记者:徐部长,你们制定的这些规章制度,既限制了自己的权力,也限制了各级主官的权力。实行这样的改革,你们遭遇过阻力吗?您认为产生这种阻力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徐志平:当然遇到过。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避免地遭遇阻力,更何况这些限制权力、监督权力的改革。例如财务制度改革,实行“双主官会签”、“述签报告”制度,开始阻力就不小。本来,一个人签了就行,但现在不行了。实行改革以后,从承办人到双主官,从双主官到“一班人”,乃至更多的人,若干双眼睛盯着,主官签批的是什么钱、多少钱?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往日财权独揽的风光不再,有的同志当然不乐意。

  究其原因,我想,一方面是习惯思维在作怪,总认为多少年就这样过来了,没必要改。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说是世界观改造不彻底。个别同志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总想为自己、家庭、亲朋好友谋点好处。而工程建设、药品器械采购、财务公开等一系列的改革,限制、监督了他的权力,使他难越雷池一步。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等没有很好解决之前,不能从心底欢迎、行动适应,这是不足为怪的。

  记者:田主任,在清正廉洁的实践中,您觉得最难过的是哪一关?能否举个例子。

  田金生:我觉得最难过的是人情关,尤其是一些来自老首长、上级机关的领导、老同学、老战友、老朋友和自己亲戚方面的人情,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确实太难过。

  比如有一次,一位老首长给我来电话,让我关照一个在仓库工作的士官的选改,当时我没有立即答复这位首长。放下电话,我就和那个仓库的领导进行了沟通,经了解,这名士兵表现很不错,但在公示中,群众评议他排在了第二,而这个仓库只有一名选改指标,那就只能让这名士官退伍了。为了这个事,我也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但还是坚持了原则,最终也赢得了那位老首长的理解和认同,赢得了官兵的心。同样,工程建设、药品器材采购里都有个人情关的问题,过好了这个关,其他关都好过。

  记者:在采访中,我听到许多有关你们不为人情所动坚持原则的事例介绍。我想知道,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里,你们这样做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当原则和人情发生矛盾,你因坚持原则而拒绝人情时,遭遇过不被理解吗?这些年来,你这样做,是被理解的时候多,还是不被理解的时候多?

  田金生:代价是不被人理解。人活着并不是为了钱啊,做一件事能得到别人的理解,心里好受也有成就感。抓廉政建设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是很难的,在这个问题上,经常会有误解,比如,有人会说你死板、不合时宜、脑子不开窍、想当官、想捞取政治资本等等。

  当然被理解的还是多数,坚持原则的事,你做了大家是知道的。如果你做得不符合大环境,但符合上级规定,多数人是理解的。诚然,如果站在个人立场上,个人的利益没能实现他就不理解,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就不易被理解。

  记者:如果说,拒绝一些来自亲朋好友的人情的结果顶多是得罪人的话,那么拒绝一些“有大来头”的人情,你就不怕前途受影响吗?

  田金生:有时也怕,但怕也没用。如果怕,一开始我们就不这么干了。你想廉政公开透明,就不要怕这怕那怕丢乌纱帽。俗话说得好,廉可以生威,怕这怕那就不敢批评人得罪人,最终会丢掉更多的选票。

  实践证明,这些年我们做了不少得罪人的事,也没少得票,得罪的是少数人但赢得了绝大多数人的拥护。

  记者:徐部长,您说“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不能朋友太多”。您这样说,就不怕别人说您是个绝情的人吗?

  徐志平:不怕。因为对于朋友和情义,我有我的理念和准则。

  第一,作为一个师单位的主官,抓部队建设需要做的事太多太多,如果你一心扑在工作上,你绝对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巩固老朋友、结识新朋友,大家包括那些已经成为朋友的同志能够理解你。

  第二,作为掌握一定权力的主官,固然于公于私会“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但事实上因为朋友的成分很复杂,往往带来多一个朋友多一分难,朋友有事找到你,有的你根本不能办,能不难吗?我认为,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必须慎交友,纯洁朋友圈,交一些志相投、情相通、习相近的朋友,遇事能够理解你、谅解你、支持你,说你绝情的情况就很少了。

  第三,我把战友、部属都当作好兄弟、好朋友,因此我有很多朋友。

  第四,是不是绝情的人,要让群众评判。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为一己私情,而伤广大官兵之情的事绝不能做。

  记者:经政委,在谈到纠正不正之风这个话题时,人们总是感叹: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您怎么看待这种个人的力量?

  经盛志:当前,党风、社会风气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腐败现象仍在快速地蔓延和全方位地渗透,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也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严峻形势。但作为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每一个党组织,都有责任与不正之风作斗争,有责任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和推动力。

  在很大程度上,个人在国家、社会中的力量的确是渺小的,单靠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确实难以纠正不正之风,但只要人人都勇于跟不正之风作斗争,敢于对一切丑恶现象说“不”,就一定能够积少成多、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形成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去扭转那些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这个角度讲,个人的力量又是不容忽视的。这种个人的力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更是不可小觑,因为其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对于社会公德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净化社会环境,引领社会风尚,更有着不可估量的示范作用。

  链接

  联勤部的前身即后勤部。从1999年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三军联勤一体化保障,各大军区成立了联勤部,对军兵种部队实行财务、军需、卫勤、军事交通运输、物资、油料、基建营房等通用和专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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