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1月13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成都在城区中小学实行银行代收教育收费
2006年01月13日 04:50:04

 

  本报成都1月12日电(记者闵捷)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今天宣布,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对城区中小学实行银行代收教育收费,以便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此次纳入银行代收范围的学校有259所,涉及学生328967人。

  成都市教育局规定,中小学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综合服务费都属于银行代收范围,如学
费、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住宿费、借读费、择校生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补课费等。因学生个体需求不同而产生的特殊费用(如伙食费),暂没有纳入银行代收范围。

  3家专业银行成为了代收教育收费的合作银行,届时学生家长及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3家银行设立在城区的任何一个储蓄网点进行缴费。三家银行对其营业网点未覆盖的学校,将在开学时到校设立临时柜台。

  成都市教育局负责人举出了银行代收费的三大好处:学校出具的收费通知单是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印制的,可以有效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方便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进行监督,提高教育收费透明度;银行代收的教育收费资金,全额进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用账户,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这部分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可以方便家长就近为子女缴纳教育费用,做到便民利民。

  并不是所有的中小学都进入了这项制度的视野。厂办子弟校、民办学校、民办公助学校及股份制学校暂不实行银行代收。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