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1月27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旅游周刊

   

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显示,旅游投诉主要对象仍是旅行社,占投诉总量近6成——
问题还在旅行社
2006年01月27日

本报记者 刘丽梅

    旅行社间因团款纠纷,将矛盾转嫁给游客而引发的投诉不同程度存在;因购物和自费项目产生的纠纷突出;广告表述不准确,合同使用不规范。国家旅游局23日发布的统计显示,旅游投诉主要对象仍集中在旅行社,约占投诉总量六成。

    统计显示,旅行社质量问题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降低服务等级标准、擅自增减项目、导游不尽职责、延误变更日程等。

    因购物和自费项目产生的纠纷主要表现为所购物品质价不符;挤占游览时间,超计划安排购物等。自费项目的纠纷表现为不能明确费用所含的服务项目;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的行为。

    一些旅行社或在广告中夸大宣传,或使用自制合同文本,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有些合同中使用模糊字眼。一些旅行社甚至不与游客签订合同。另外,出境游中一些不规范操作引起投诉有增多趋势。

    统计表明,去年全国各级旅游部门共受理42701人次的7022件投诉,结案6786件,结案率为96.64%;为旅游者理赔金额618.4万元。

    从三大旅游市场看,国内游投诉6444件,占总数的91.77%;出境游投诉505件,占总数的7.19%;入境游投诉为73件,占总数的1.04%。

    从投诉对象看,投诉旅行社4011件,占投诉总数的57.12%;投诉饭店939件,占投诉总数的13.37%;投诉景点909件,占投诉总数的12.95%;投诉交通153件,占投诉总数的2.18%;投诉购物114件,占投诉总数的1.62%;投诉餐饮110件,占投诉总数的1.57%。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