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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建立少儿住院保险制度
2006年02月09日
    

    本报深圳2月8日电(记者李桂茹)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制度有望年内出台,该制度将覆盖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在园生及深圳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并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劳务工子女开放。这项保险与众不同的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公平性。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召开少儿住院保险课题研讨会,讨论《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草案)。按照《草案》,该市今年少儿住院保险月缴费约为15.97元,最高报销额可达12.7万余元。

    目前深圳仅有1.9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可享受家属统筹医疗,而社会上的广大少年儿童没有医疗保障,市民要求获得此项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专门研究小组对少儿住院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进行多次调研,并已形成了初步改革方案。

    据统计,目前深圳户籍0岁至3岁的儿童数约5.8万人。全市幼儿园、小学、中学人数约87万人,其中深圳户籍的36万余人,非深圳户籍的近51万人。预计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建立后,参加的人数约有93万人。

    深圳市将建立一种“强制参保”的少儿住院保险制度。《草案》规定凡是深圳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在深圳注册登记的企业的职工,只要连续参加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他们的子女如果是在深圳市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正式注册并取得学籍,或者是深圳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就必须参加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

    这项保险的公平性体现在劳务工子女开放。劳务工的子女只要具备两个条件,即劳务工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合作医疗,其子女为该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在园生,就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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