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2月10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经济

   

北京市将立法规范居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
2006年02月10日
    

    本报北京2月9日电(记者万兴亚)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今天发布的《北京市居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的。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居住区机动车临时停放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将是小型车0.5元/1小时,大型车1元/1小时;居住区机动车长期停放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前,居住区机动车露天长期停放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小型车是150元/月,大型车是210元/月。

    依据征求意见稿,居住区机动车停车场按照露天停车场(位)和非露天停车场(位)划分。露天停车场(位)包括居住区内规划建设的地面停车场、路边划线停车位;非露天停车场(位)包括居住区内规划建设的停车楼、停车库和立体停车设施。

    该管理办法还将居住区露天机动车停放管理形式交给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决定。只是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停车管理企业决定。而居住区非露天机动车停放管理形式则交给产权人和所有权人决定。

    该管理办法还规定,一旦停车管理企业收取了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费,如因看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依法或依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