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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起诉PNY侵权 朗科定位技术生存
2006年02月21日

本报记者 刘向阳

    2月16日,朗科科技(Netac)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公司已经于美国时间今年2月10日在美国控告美国PNY公司侵犯了其美国专利———闪存盘、闪存MP3及其他闪存移动数码产品的基础性专利。据悉,这是国内IT企业首次在国外为本企业专利维权。

    据朗科公司总裁邓国顺介绍,闪存产品市场在美国有几十亿美元的规模。美国PNY公司创建于1985年,是美国计算机存储零售市场主要企业之一,在与朗科发生冲突的闪存盘领域,该公司在美国市场上排名前三位。朗科公司委托美国著名的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将PNY公司送上了被告席。他们要求PNY立即在全美国停止生产和销售闪存盘,并且要求赔偿。邓国顺没有透露索赔的具体数字,但他表示,根据他所了解的美国方面的相关法律,赔偿金额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判定侵权行为是有意还是无意,有意侵权的判罚要重得多;二是要确定侵权厂家的生产量,作为判罚数额的依据。

    实际上,早在起诉PNY之前,朗科公司就已经对其他厂商发起过类似的专利诉讼。2002年9月与2004年12月,朗科公司曾将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日本索尼(无锡)全资子公司告上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分别索赔100万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据了解,2004年6月1日,朗科在诉华旗公司一案中一审胜诉,目前华旗公司正在上诉。

    2004年12月,朗科公司的闪存盘发明专利在美国得到了正式授权,专利号是US6829672。这是中国计算机存储企业在美国获得的第一个全球基础性发明专利。据说当时全球有19家企业对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复审,但美国专利局最终还是将发明专利授予了朗科公司。在朗科的闪存盘技术在美国获得专利授权后,就已经着手启动国际诉讼。曾有人预测说,第一个被告厂商很可能是美国的SanDisk公司,因为朗科早在2004年就给该公司中国总部发去了律师函。但朗科公司总裁邓国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美国律师的建议,最后选择了PNY公司。邓国顺说,在美国的诉讼成本很高。朗科公司聘请了美国排名前十位的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打这场官司,预计费用会在500万美元以上。“相对于一般企业我国的IT企业具有更多的打入国际市场的机会,也就难免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发生摩擦,朗科起诉美国公司侵权就是这类摩擦的一个缩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赵春山认为,“我们的企业既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

    朗科总裁邓国顺并不讳言自己打算走一条“技术生存”之路。他表示,由于闪存市场规模巨大,朗科专利在有效期内可获得的赔偿及使用费收入会非常可观。邓国顺说,“我们很多企业为什么不能打心底里重视技术创新?反复琢磨,我想原因不外乎两条:一是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二是技术创新投入巨大,而企业又不能得到有效的回报。”邓国顺说,朗科目前将收入的10%投入研发,仅在一款芯片上就投入上千万元。他透露说,公司最近研发的是新的取代光盘光驱的技术,预计三到五年这个目标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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