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2月28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要闻

   

靠什么维护尊严
2006年02月28日

亓树新

    女大学生状告母校一案二审开庭,吸引了众多目光。

    用审判长的话说,本案“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但为何“复杂”起来?首先是本案发生的时间是2005年3月24日,恰处于教育部新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更迭之际。教育部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存在矛盾,而新管理规定尚未正式施行,在新旧规定交替之际学校依据原有规定的处分就惹人关住了。其次,学校知悉此事后,所采取的“帮教”方式和“开除”处理让大学生心生畏惧,她很难配合学校工作并作出理智选择。三是这名女大学生在获得结婚证书后未能及时告知学校,双方无法实现及时沟通,学校不得已采用了“非常”手段。

    客观地说,学生和学校双方都是受害者。王洪杰为自己的年轻、幼稚与无知而引发了这起诉讼,不仅耽误了学业,而且过早承受了生活重压。学校也因为比较机械、传统的管理方式而陷入尴尬境地。

    此案值得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共同反思。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但他们首先是公民。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的高校,应当尊重每一个大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如结婚生育等。同时在管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处分学生时,既要依法行政,给学生申诉的权利和渠道,又要以人为本、以教育感化为主。

    而作为大学生,要在主张自由、享受权利的同时,更清醒地认识到肩负的责任和所要承担的义务,切莫因一时之快而放纵自己铸成大错。

    一面是法律法规,一面是道德伦理,我们要为自己的每一步负责。相信法律会有公正的判决,更希望各方能从此案中深思“靠什么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尊严”。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