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医疗损害案,由于博弈双方力量的悬殊,从而成为一场延续9年的马拉松式诉讼。其间,先后有71人次的人大代表质询该案的判决,先后有多位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律师为受害者鸣冤,质疑判决过程中的种种不公现象。这就是轰动全国的医疗损害赔偿案———陈子菁诉安徽省立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直至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疑点重重的案情才终于显露真相大白的希望。(《民主与法制时报》3月5日) 这里所说的“左拉”是1897年的法国作家左拉。1894年,法国年轻的犹太军官德雷福斯蒙冤入狱,当真相大白后,为了所谓的“威望”,为了避免暴露当初的“武断”,也为了迎合当时社会上普遍的反犹太主义思潮,官方将错就错,把德雷福斯终生流放撒旦岛。1897年,作家左拉获悉真相后,毅然挺身而出为德雷福斯鸣冤叫屈,以《我控诉》等一系列文章唤起各界对真相和正义的普遍追问,直至12年后德雷福斯最终获得平反。由此,左拉成为代表良知和正义的道德象征。
其实,不仅是19世纪的法国,中国也从来不匮乏“左拉”式的人物。在“陈子菁诉讼案”里,抛弃了犬儒主义的“左拉”们比比皆是。当法院在审理和判决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等错误,当民事裁决过程中用“无过错补偿使受害人祖母息诉”时,法学专家、律师、医学专家、人大代表纷纷站出来。和一百多年前法国的左拉相比,此时我们的“左拉”似乎更有力量,他们此起彼伏的呼吁、质询,按理应当很容易让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的。然而,我们错了,这样一群颇具影响力的“左拉”们不断地努力,却丝毫没有改变一起疑点重重案件的最后结果。直到现在,最高检的介入,才使这起轰动全国的官司有了柳暗花明的转机。在长达9年的诉讼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有一群“左拉”的拍案而起,更看到制度救济、纠错功能的缺失,正是后者的“寂寞”,让那些“左拉”们的呼声仿佛遁入黑洞,化为乌有。
几年前,曾有杂文家将“左拉”称为“寂寞的”,我以为,我们从不缺少良心胜过才华、勇气胜过权势的“左拉”,真正寂寞的是———制度上的某些缺憾让正义找不到一步步实现的渠道。
如果在两种寂寞中选择一个,我宁可要“决不寂寞”的制度,而不要“寂寞的左拉”,因为只要制度“不寂寞”,人人都可以成为“左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