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3月7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经济

   

上海医疗虚假广告遭禁
2006年03月07日
    

    本报上海3月6日电(记者周凯)今天,上海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不准刊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等“七不准”,发现有违反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2005年,上海市共立案处罚医疗机构违纪违规案件847件,处罚金额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80余万元。“七不准”包括:不准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机构名称、诊疗科目、擅自使用“××中心”等虚假、不规范的名称。不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不得安排未取得医务人员资格(职称)的人员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不准从事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而开展的中止妊娠术、节育手术或者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不准从事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引进的医学新技术、新项目,以此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人工授精等专项技术服务。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大检查,严重侵害病人的权益,各医疗机构收取病人的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卫生、物价等行政部门的标准,并出具相应收据。不准在职医务人员擅自外出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不准刊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并用不正当的手段在媒体炒作,招徕病人。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